原標題:連新冠疫苗都敢賣的微商,膽子未免太大了

議論風生

市場監督管理、衛健委等部門不妨積極介入,順藤摸瓜,好好查一查這些微商背後到底是怎樣的一番操作。

還有什麼是微商不敢賣的嗎?最近,有些人的朋友圈裏的微商,竟然已經開始賣新冠疫苗了。

據報道,被曝光的微商文案主要有兩條,一條寫着“需要新冠疫苗的聯繫我,可做出口,產量低需排隊,9月2日正式上市”,配圖是一個橙色包裝盒;另一條則稱,“498元一支,總共打3支,已經出來了。醫護人員和出國人員可以先用。差不多年底就能普及了”,配圖是一張白底黑字有藍綠邊的疫苗盒。

記者通過這兩張圖片,掃碼查詢到這兩款“疫苗”背後的公司,兩家公司均表示,目前疫苗還在臨牀試驗階段,沒有上市。原來,連微商都在玩概念股、超前“點播”,還自帶穿越功能。只是可惜,產品穿越到了未來,這也是透支自己的未來,甚至是透支一個行業的未來。

必須指出的是,哪怕這兩款疫苗是“準產品”,微商文案中的宣傳,也已明顯違背事實。如文案稱“498元一支”,但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表示,不僅未上市,也未公佈價格。再如,文案稱“9月2日”上市,但國藥集團中國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曉明表示,樂觀估計最快或於今年底或明年初才能上市。

所以,所謂的“498元一支”“9月2日上市”,都是無稽之談,是微商們腦補的事實、強加的細節。

我國《疫苗管理法》規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以外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接種單位供應疫苗,接種單位不得接收該疫苗。換句話說,市場上的疫苗,只能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供應,什麼時候輪到朋友圈的微商了?更何況還是新冠疫苗。

另外,哪怕是可以由微商進行銷售的產品,根據我國《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而這兩條微商文案,虛假度和誤導性何止一點點?

那麼,既然微商不能買賣疫苗,相關疫苗也未上市,問題就來了:他們何以敢堂而皇之地在朋友圈叫賣?可能的原因大致有兩個:一是,他們根本就是藉着“新冠疫苗”的幌子,進行欺騙消費者的活動;二是,他們真覺得自己能夠通過非法渠道拿貨。而無論是哪一種,都涉嫌違法犯罪。

所以,市場監督管理、衛健委等部門不妨積極介入,順藤摸瓜,好好查一查這些微商背後到底是一番怎樣的操作,通過已有案例的堅決查處,也給其他微商或其他平臺的商家提醒:有些領域是絕對不能伸手的,伸手必有代價。

□與歸(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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