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格爾木市人民法院收到一份郵寄快遞,執行幹警打開一看,是一面寫有“服務有溫度、工作有態度、執行有力度”的錦旗,原來這面錦旗是來自千里之外的申請執行人某某玻璃鋼有限公司。

某某玻璃鋼有限公司與中國核工業某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勞務合同糾紛二案中,中國核工業某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某某玻璃鋼有限公司於2020年7月8日向格爾木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高度重視,立刻對案情進行了仔細的梳理,執行法官通過電子送達向被執行人中國核工業某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發出了二案的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並通過財產查控系統查尋被執行人名下財產,經銀行反饋,發現被執行人中國核工業某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名下有可供執行的銀行存款,執行法官立即對被執行人銀行存款採取了線上凍結措施。此時,執行法官再次撥通了被執行人中國核工業某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相關負責人的電話,向其闡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嚴重後果,希望其儘快履行,維護企業信譽,被執行人中國核工業某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表示願意配合法院劃撥其賬戶存款用於支付執行款,執行法官隨即依法作出執行裁定書,將上述款項劃撥至一案一賬戶中,並及時將案款轉付申請執行人賬戶。

從立案到結案,僅僅用了20多天時間,高效快速的執行力度、積極主動的工作態度處處彰顯着法律權威,格爾木市人民法院用實際行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努力踐行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贏得了申請執行人“千里寄錦旗”的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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