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之後,很容易讓人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爲,成安縣一男子就因酒後與他人發生口角毆打他人致人輕傷,在外潛逃一年後終被成安公安抓獲。

2019年7月17日,成安縣商城工業區趙某中午飲完酒回家途中,與同村王某因瑣事發生口角,將王某毆打致輕傷。案件發生後,成安縣公安局商城工業區派出所展開全力抓捕工作,但趙某一直負案潛逃。

8月21日,商城工業區派出所負責人喬永暴獲得趙某在武安市一鄉鎮集貿市場出現的重要線索,立即帶領民警李昆,輔警楊超、文亞傑趕赴武安實施抓捕。在情報中隊的大力配合下,18時許,辦案民警終於在集貿市場一門店內將趙某抓獲。經審訊,趙某對其於2019年7月17日酒後將王某毆打致輕傷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趙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成安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打架成本有多高?你知道嗎?

警察蜀黍算了一筆賬:

1.輕微傷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罰款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2. 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賠償金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3. 重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 經濟賠償 + 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 + 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 +心情沮喪鬱悶 + 名譽形象受損 + 家人朋友擔憂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編輯:賈建軍

審覈:姚瑞紅

來源:商城工業區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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