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說這一期《樂夏》改編的《後來》怎樣,我想先說一段俗氣的、矯情的故事。

應該是2003年。當時,那個男生才19歲。他很早就在學校食堂喫了晚飯,然後還特意去洗了個澡,換好衣服,出門。他在校門口的巴士站上了車,緊張地確認自己有沒有搭錯車。然後在廣東工大站下,摸到了一個叫做“蚌殼吧”的地方。這是他第一次去live house看演出,他很緊張。他花了20塊錢買票,進去裏面,他找了一張桌子坐下。很快服務生告訴他,這是要點酒才能坐的,於是他慌張地站起來,爲了化解尷尬,他把隨身挎包裏的discman拿出來,然後躲進耳機裏。很快,他就要在這個小小的舞臺上見到耳機裏的那個樂隊。於是,樂隊出場了,他在舞臺的左前方,大音量的喇叭弄得他很不舒服,然後他發現洗澡是白費功夫,很快就一身汗。具體是在哪首歌裏,到底是《愛得象蜜糖》還是《我失去了她》,他終於掉進音樂裏去了,忘了和身邊那些不認識的人捱得太近的尷尬。一直有人喊:“舞步!舞步!”結果終於在《舞步》裏,他第一次生平知道了POGO這件事。他還留意了吉他手所用的line 6 吉他amp效果器,他自己買不起。他在這一夜裏第一次知道真正的樂隊是怎樣子。

這是我第一次去live house看演出的事。這是我第一次和木馬相遇的事。

今天早上,我在車裏,看到他們的這首《後來》,看到胡湖出現的時候,我一下子就蒙了。下車後我過了很久都沒有從情緒裏面出來。而17年前第一次看木馬的那些記憶,忽地全部用出來了。

前奏以風笛吹出破曉的思念,電吉他緊接着旋律線去拉開舞臺幕布;木瑪用他的art rock氣質斜入這首芭樂,唱至“你是否還記得我”,原曲的pre-chords被一刀兩斷,餘音淼淼下,直接推到副歌的大合唱,帶着朋克的義無反顧,那種暗夜巡遊曲的盛夏感,讓我想起了My Chemical Romance;而在那一段唸白裏,我聽到了背後電吉他的riff,熟悉的Pixies《Where Is My Mind》傳來——就是在那個年代,木馬的《果凍帝國》、《Yellow Star》和《搏擊會》、小妖精一起呼嘯着闖進我的世界,有人說木瑪的那一段唸白有點尬,對不起,我不同意,當木瑪用力地喊出,“我們是木馬樂隊”,我就是在這裏開始崩掉的。17年前,木瑪在演出結束後,也是這樣說了一聲,“我們是木馬樂隊,再見”,然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那一隻木馬樂隊了。對不起,我知道我的情緒太私人了。音樂不應該是享受音樂嗎?音樂不應該是技巧嗎?音樂不應該是理性嗎?音樂不應該是大調轉小調用一個七和絃九和絃炫給你看嗎?對不起,看到胡湖的時候,我沒有辦法了,這就是今年《樂隊的夏天》最好的歌,對不起,對不起。

歌曲的結束,木馬還加了一段吉他的演奏,如共和國的馬賽曲——這是Pink Floyd在《The Wall》專輯中名曲《In the Flesh》。和小妖精一樣,這是我們聽搖滾樂最初的記憶,雖然那會兒少年心氣的我更喜歡小妖精而不喜歡平克·弗洛伊德,但我前陣子聽《The Later Years》的Boxset時候發現我自己最喜歡的東西還是這些個,於是想到那本《無盡之河:平克·弗洛伊德傳》我收到之後還沒看,結果一拿起來一晚就看掉了一半。感謝你們,感謝搖滾樂。

我和木瑪的關係很特殊。最開始我是他們的粉絲,並不擁有姓名;後來我作爲媒體,給木瑪做訪問時,恰是他在Rock Star這條路上衝在最前的時候;然後我們鬼使神差地在同一個公司裏相遇,他是藝人,我是工作人員(慚愧的是當時完全幫不上忙);現在我又回到了最開始的位置,只是一個最普通的聽衆,和你們一樣喜歡木馬樂隊的聽衆。今早我給木瑪發信息,我說,其實用不着你在節目裏面講,光是聽這首歌,我也能聽到,你們唱的並不是後來,而是現在。我們每個人都會在青春裏犯了錯,都會有遺憾的事,但誰都知道,昨日不可追,而明日不可待。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說,現在的前一秒,都是後來。我們在每一時每一刻裏都活在上一時上一刻的那個後來。我聽木馬的《後來》的所有感慨,是因爲它讓我知道我的每一秒的存在都是值得的。

我又想起了那句被用爛的話:“對未來的慷慨,就是把一切都獻給現在。”

我愛木馬樂隊。我愛木瑪。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