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怀孕女子因不要孩子多次提离婚,与丈夫争吵后回娘家途中离奇失联!家属悬赏百万寻10年未果…)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十年寻亲路漫漫,觅无踪,泪如海!”于泠风8月2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了给于家找到女儿,为了给孩子找到妈妈,只要自己活着会一直找下去!

离婚协议书没写完回娘家途中一小时内失踪

寻人启事

于泠风寻找的是他的姐姐于艳华,2010年4月在江西抚州市乐安县戴坊镇仲溪村走失。于泠风说:“我们是安徽省砀山县人,姐姐1982年出生,2007年毕业于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经大学同学牵线与深圳一家公司打工的陈某相识相恋,2009年5月份在我家办的结婚酒席,我们没有向陈家提彩礼钱,我姐没让买三金,甚至结婚新衣服都没怎么买,在我家办酒席时陈某穿的衣服都是我妈买的!姐姐于2009年10月同陈某回到江西陈家,2009年11月15日在抚州乐安县人民医院生下一男孩,当时难产,下体撕裂缝了十几针,产后二十多天不能正常行走。2010年2月份我姐姐又怀孕,因为身体不好,姐姐不同意再生养孩子,但陈家说既然怀孕了就要把孩子生下来,姐姐曾多次提出离婚。2010年4月18日,陈某又与姐姐争吵,辱骂打了姐姐。4月19日早晨5点42分,我妈和我姐通了电话并且和陈某说了话,让他不要阻拦艳华回家。之后姐姐写了离婚协议书(未完),并向陈某要她的身份证和银行卡,陈某拒绝了。我姐姐在气恼的情况下于4月19日早上从陈家走出来回娘家。”

于泠风向记者详细叙述了事发过程:“姐姐6点10分用手机打我家的座机,告诉我爸她刚出陈家到路上,上了车再打电话。在6点29分(我姐姐的手机通话记录单上的时间)给陈某打了个电话,陈某接到电话后立刻骑电动车去追,就不见人了,陈家多人四处寻找没有找到。我于4月22号赶到乐安,陈某在戴坊镇小曹村(我姐和我爸电话里提到的坐车地点)接,他让我抱着一个卷在一起的雨衣,他骑电动车带我,在路上换靴子时,陈某说雨衣里的雨伞不见了,问是不是刚才丢了,到家后陈某又说雨衣里有你姐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是和雨伞放在一起的,陈某父子俩立马骑车回去找,后来陈说没找到!22号中午我和陈某去乐安县公安局报案,民警只是做了笔录。23号中午在戴坊镇农业银行查我姐的银行卡记录,工作人员说4月17号此卡在这里取了500元,4月22号晚上在县城取了几百元,23号中午在县城取了几百元,而此前陈某说身份证和银行卡丢了。”

发寻人启事,网上发帖十年了没有收到任何线索

一家人在南昌火车站寻人

陈家人讲述的事发过程和于泠风描述的基本一致——4月19日清晨6点左右,于艳华执意要回娘家,陈某竭力劝阻,并借机将妻子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留了下来。于艳华拨通了娘家电话,在电话里,于母听到女婿不愿意让女儿现在就动身,便叫陈某不要阻拦。随后,在陈某没有注意的情况下妻子走了。4月19日早晨6点40左右,陈某接到妻子电话,告知她已踏上回娘家的路,挂完电话后就始终关机,这是陈某与妻子的最后一次通话,至此陈某开始四处寻找妻子,曾多次到南昌火车站寻找失踪的妻子,2010年6月8日上午,陈某抱着儿子和小舅子、丈母娘一起举着“悬赏百万”的寻人启事寻找失踪的妻子,这件事情被当时的好多媒体都报道了。

于泠风提供的《寻人启事》信息显示,2010年4月19日早晨6:30—7:30,于艳华在乐安鹏洲出走,身穿粉红色棉绒外套,内穿灰带点白的休闲薄毛衣,黑色休闲棉裤,光着脚。主要讲普通话(略带河南商丘口音)。于泠风说,这个寻人启事是陈某写的,自己对其中的某些细节有异议,姐姐一个大学毕业生,怎么可能光着脚,再说了那一段路非常不好走,光着脚怎么走?另外,姐姐和父亲通电话时说手机有电、自己也有钱,上车了打电话,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失踪呢?于泠风为了寻找姐姐,在在好多地方发布寻人启事,在网上发帖找线索,先是重金悬赏5万,再提高到10万、50万甚至100万,各种办法都想了,仍然没有收到有关姐姐下落的信息。随后的日子里,江西电视台、南昌电视台、大江网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亲人们还是没有收到任何线索。重金百万对于两个都是农村出身的家庭来说,实在不是小数目,于泠风告诉记者:“我们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找到姐姐。”

乐安县方面以救助的形式向于家支付了33万元

2013年9月,由于长时间未能破案,乐安县方面以救助的形式,向于泠风父亲于宗红一家支付了33万元。于泠风提供的以江西省乐安县戴坊镇人民政府为甲方的协议书显示:2007年乙方的亲属于艳华通过他人介绍,与甲方村民陈某相识恋爱,于2009年5月份登记结婚,2009年11月份生育一男孩,现在随陈某生活。

2010年4月19日,于艳华与陈某因生活琐事在陈某家中发生争吵,于艳华在当日早晨独自离开家中出走欲回娘家,至今下落不明。由于种种原因,公安机关至今未能查明案事件真相,三年多来,乙方三人多次到北京和江西、安徽两省各级人民政府上访,造成不良影响,本着以人为本,共创和谐的原则,应乙方的申请,甲方同意给予乙方经济困难补助,现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给予乙方经济困难补助资金人民币叁拾叁万元。随后良梨镇丰棉村村民委员会与于宗红、侯秀兰(于泠风母亲)、于泠风签署协议表明:关于于艳华失踪上访事项,江西省乐安县救助于宗红家庭叁拾叁万元(¥330000)资金,由江西省乐安县分期经良梨镇政府下拨给丰棉村村民委员会,由丰棉村村民委员会及时支付给于宗红家庭。该救助资金经丰棉村村民委员会与于宗红、侯秀兰、于泠风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二0一三年九月三十日前付壹拾万元;二、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前付壹拾万元;三、二O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前付壹拾叁万元。资金支付后,于宗红、侯秀兰、于泠风等不得再出现上访及违法行为,否则资金追回,并依法追究责任。

“不想爸妈带着遗憾离世,否则他们死不瞑目”

于泠风始终不忘寻找姐姐

谈起这么多年的寻亲路,于泠风有说不尽的痛苦:“事发时我在苏州上班,我从苏州坐火车到杭州,杭州转火车到南昌,南昌下火车再转汽车去乐安。从我们家砀山到乐安,先坐车去商丘,商丘转火车去南昌,之后乘大巴去乐安,两千多里路,为了省钱只能坐硬座。有时从砀山要二十多个小时才能到乐安县戴坊镇仲溪村小曹路口,步行去陈家。我们不知道多少次冒着三十七八℃的高温步行在这段14里的山路上。妈妈身体不好,要经常走走歇歇,事发后,这段路我们都记不清走过多少次了。我们在江西抚州 、吉安等地寻亲时住最便宜的旅社,有时我和爸妈挤在一张床上休息,吃饭就是能填饱肚子就可以了。我曾去合肥、宁波、昆山、深圳等我姐上学工作过生活过的地方寻亲。有时睡公园,有时睡网吧,有时去救助站过夜,还曾去慈善机构要旧衣服穿。无论高温酷暑还是风吹雨淋都消磨不了我寻找姐姐的决心意志,我就是想让自己的父母在有生之年能知道自己乖巧孝顺女儿的下落,不想爸妈带着遗憾离世,否则他们死不瞑目! ”

“这个案件当年很轰动,包括抚州市公安局、乐安县公安局都派人参与了案件侦破,包括测谎等手段,能用的都用了。”戴坊镇派出所负责人说,欢迎各方向警方提供线索,共同破案。

康瑞鑫 本文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康瑞鑫_NB1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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