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晚報8月27日訊(全媒體記者 劉樹源 通訊員 鄒晴 王穎芳)出示證件、辦理移交手續、轉移車輛……近日,寧鄉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幹警從長沙市交警支隊芙蓉大隊羅警官手中接過扣押的奔馳車的鑰匙,成功完成了一起由交警布控扣押,法院接手處置的車輛扣押聯合執行行動。

據悉,車主即被執行人周某某從2013年開始,以經營生意需資金週轉爲由陸續向他人借款,後因未按期償還借款,債權人訴至人民法院。法律文書生效後,周某某仍未履行義務,債權人陸續向寧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統計,目前以周某某作爲被執行人進入執行階段的案件共有14件,僅借款本金就多達300多萬元。執行法官在執行過程中提取了周某某的房屋拆遷補償款,但遠不能清償周某某的債務。同時,執行法官多次聯繫周某某,但其仍不主動履行義務,也未向法院報告財產。

在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到了本次扣押的奔馳車車輛信息,並在長沙市車管所辦理了車輛查封手續,但因該車輛一直被周某某輾轉使用,導致無法實際扣押到位。

今年6月,省高院執行局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就進一步做好被執行人機動車輛聯合查控工作,建立了信息共享及機動車輛查控協作的工作機制。寧鄉市人民法院執行局迅速響應,在執行指揮中心安排2名執行幹警爲車輛查控專員,按照要求報送了布控車輛的相關信息和材料,不到3個月便成功完成了第一起扣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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