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毕节公安拟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表彰!
8月28日,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级表彰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党中央决定,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党中央名义表彰一批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在此次拟表彰公示名单中,贵州公安2个集体拟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4名个人拟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1个集体拟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个人拟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他们分别是:
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贵州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党总支
毕节市公安局
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张泽鑫
贵州省公安厅科技信息通信处党支部书记、处长
李 健
贵州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
徐 燕(女)
贵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主任
崔冬冬
铜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
110接警中心(指挥室)副主任
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贵州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党总支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张泽鑫
贵州省公安厅科技信息通信处党支部书记、处长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国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8日至9月1日。对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中央组织部举报中心反映。
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一、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举报电话:010—84233460
举报信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表彰奖励专栏举报信箱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邮政编码:100013
二、中央组织部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10—12380
举报网站:12380举报网站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0号
邮政编码:100815
稿件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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