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格爾木市人民法院採取有力措施,在抓好法院內部環境資源審判工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接軌工作的同時,針對大格勒鄉農村土地承包中存在的相關問題,委派法官,深入鄉鎮,宣傳講解土地承包法,解難釋疑,深受農村基層廣大幹部和農民的歡迎,並取得積極效果。

法官們面對廣大農村幹部羣衆以土地承包法爲主線,從法律適用、行政執法、村民守法、用法等角度集中進行宣傳講解,並結合環境保護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對農村土地承包、流轉及徵用土地中存在的一些誤區和不正確認識,通過發生在羣衆身邊的典型案件,以案釋法,辨析各類問題的合法與非法的法律界限,明確承包法以法律的形式對農村集體土地承包進行法律規範。

廣大幹部和羣衆認爲,法官們的宣講對促進農村土地流轉,引導農村產業結構轉變,促進“六保”“六穩”及環境保護,以及推動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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