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9日上午9時,韓城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李某等6名被告人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涉嫌惡勢力犯罪團伙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至2017年,被告人李某、孫某甲、周某某、孫某乙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韓城市新城區、金城區、龍門鎮、西莊鎮等地多次實施搶劫、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爲非作惡,欺壓百姓,造成人民財產損失和一人重傷、二人輕傷、二人輕微傷的危害後果,擾亂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爲惡劣的社會影響,符合惡勢力犯罪的認定標準。

韓城法院對涉黑惡類案件,一是建立快速通道,堅持快審快判,重點案件領導帶頭包抓,限期結案;二是堅持嚴格依法辦案,落實以審判爲中心發揮庭審實質化作用;三是堅持依法嚴懲,確保既從嚴從快打擊犯罪,又不降低審判質量。此案屬於涉惡犯罪案件,社會影響惡劣、關注度高,韓城法院黨組及院掃黑辦高度重視,制定了庭審工作方案、警務保障方案、新聞宣傳方案,使庭審活動達到既定效果,確保既從快從快懲處,又不降低案件質量。

現韓城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韓城電視臺等媒體對該案全程跟蹤報道,增強對涉黑惡案件的宣傳力度,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宣傳效果。經過一天的審理,庭審圓滿結束,該案將擇日進行公開宣判。

來源: 韓城法院

編輯: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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