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在網上看到一位女同學發了一個帖子,下面哈哈哈哈,一片大笑:

“剛進大學的時候,熱情的學長幫我扛行李到五樓(老宿舍樓沒有電梯),由於不好意思,我在他那裏花400塊買了牀上四件套,後來我去逛批發市場才知道,它只值100塊……”

爲什麼笑呢?不是覺得好玩,就是喚醒了記憶。我舉幾個例子。

網友一:哈哈哈哈哈哈過分了。

網友二: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營銷專業的吧。

網友三:致富能手啊。

網友四:放長線,釣大魚……

網友五:hhh~~~誰不是呢!

網友六:自古真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

網友七:我們大二就是這麼幹的,大早上的去火車站接新生,幫這幫那,然後其他人賣手機卡擺攤賣盆子水瓶啥的,哈哈~

網友八:哈哈,學長教會你什麼,要學以致用喲。

網友九:就相當於託唄,幫完之後幫他辦手機卡,反正不會比外面的貴。學生一般沒那麼黑,就是想賺點錢就行。

網友十,我也做過這樣的事情,哈哈哈哈,不過我賣的價格比超市便宜得多。我兩倍多的利潤,超市四倍多。

網友十一,哈哈,外語學院的妹子都肩能扛手能提。

網友十二,哈哈,學妹你還嫩着呢。

網友十三,一張電話卡50塊錢,他們提成20塊。

網友十四,同樣,我大學也是這樣被套路了。

網友十五,這就是社會的第一次毒打,你以後還會被繼續毒打。

網友十六,我遇到過熱情的學姐看我扛行李,一路熱情看我爬四樓的宿舍,憑着學姐熱情地看我扛了一路,鼓勁打氣,我開心地在她那買了張200元的電話卡。最後才知道樓下移動那裏只需要99還送寬帶!

網友十七,人家賣的是服務。

網友十八,學長一定好看。

網友十九,當時覺得值就好。

網友二十,你以爲他想泡你,其實他只想要你的錢。

……

(1977高考恢復之際惠陽青年報名歷史照。九鴉攝於深圳當代藝術與城市規劃館)

最搞笑的大概是這位,人家那錢掙的的確不容易:

“我記得我幫師弟扛行李之前,他父親愣是要幫我抬一手,礙於面子我硬是說我自己可以。扛起來才後悔,懷疑他一行李箱的磚頭。愣是走了半小時,才抬上6樓,一身汗!”

這裏面也有特別不像樣的:

“什麼學長學姐賣電話卡的真的是坑,還有不幫忙激活的,直接賣了張空卡。還有賣什麼英語報紙的,幾個室友付了錢那人再也沒出現過。”

那麼像下面這位就是高風亮節了:

“我也遇到一個熱情的學長,幫我把一個大行李箱提到5樓,不過這就是他的爲人,沒有其他任何想法。他情商高人緣超好。”

商業意識滲透到每一個社會細胞的時代嘛,就像一位網友所戲謔的那樣:“300搬運費貴嗎?那是學長的諄諄教誨”,你交的學費。這似乎真“沒毛病”。但是若細究起來,還是有點怪味。

大學畢竟不同於社會,剛剛踏入大學校門的學子們畢竟還是熱情、浪漫、溫情、真情、理想化的,這開頭第一課的不舒服感雖然早晚會遇到,卻似乎不該在這裏遇到,在熱情迎接的學長學姐們身上遇到。

育人之所,知識文化之地,忽成十里洋場。此處一踏入,就人情剝離,面目猙獰。學府還成何學府?這還怎是心目中的學府?

本以爲是滿滿的人情味,卻原來是套路,本內心裏一片美好,卻原來是欺騙。這對青春洋溢,心嚮往之的新生們將是何種觀感,何種教育?

這種體驗是完全不同於明碼標價、心知肚明的商場、職場運作環境的,料想,這裏面“我本一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的摔打、失落與無奈,一定會油然而生並深埋於心的,而這,即可能是懷疑、隔離、冷漠、蛻變的開始。

學府自然也不該成爲真空、溫室,這樣說,或許言語過重了,但我們是不是也看到了新生代的諸多不同?他們儘管仍有着各種各樣的優點,但某種“迎新”總感覺過於急切了些,也往往會無數次衝過了界限。

(珍惜吧少年,九鴉攝於深圳圖書館)

作家、教授王小妮最近因爲微博上的不當言論頗爲人詬病,但也不可因人廢文,一概認爲無可取之處。我記得她那《上課記》裏就曾提到過好幾個現象,那還是在2009年。

一個班級調查問卷中,相信真理存在的只有7人,其他包括棄權者42人。

關於考試作弊,也分爲三類:一類說,我不作弊,但我不鄙視作弊,原因客觀,利益上沒辦法的話,我認爲可取。一類認爲有些課程浪費時間,冒險如果值得,有時作弊可以接受。只是大考、高考不可以。一類乾脆認爲不被抓住就行。

大學生們很坦誠,很真實,很自我,但有時候也很雷人。

而實際上關於點名作弊這項,竟已成了一門生意。代人點名,代人上課並記課堂筆記,一律明碼標價,這裏面還有組織者抽頭。

王小妮所在大學的廣告欄裏就有“代人喊到”的廣告,她自己也曾碰到過,並提醒學生:

你們已經結成同盟,成了熟手,今天能替人喊到的,明天就會允許抄論文,虛報數字,做假賬。我說了我不會把我的價值觀強加於人,但請注意你們的底線。

(書到用時方恨少,深圳圖書館一角)

《追風箏的人》,應該很多人看過吧?我對阿米爾父親在裏面說的一段話,印象尤其深刻:

“罪行只有一種,只有一種。那就是盜竊,其他都是盜竊的變種。

當你殺害一個人,你偷走一條性命,你偷走他妻子身爲人婦的權利,奪走他子女的父親。當你說謊,你偷走別人知道真相的權利。當你詐騙,你偷走公平的權利。

沒有比盜竊更十惡不赦的事情了,阿米爾,要是有人拿走不屬於他的東西,一條性命也好,一個饢餅也好,我都會唾棄他。”

小事不小,作弊、弄虛作假,這難道不是盜竊?商業時代不等於錢爲真理,一切物化,這話曾讓我一陣反思,一陣惶恐。

爲自己,也爲諸多現象。

竊不算偷的孔乙己到底還能臉紅的,但我們可能已經習以爲常了。就連那些曾經書香沁人的地方也是如此。

文 | 九鴉

圖 | 九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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