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孫天琦:農村信用社改革要保持縣域法人地位穩定

來源:上海證券報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張瓊斯)CF40特邀成員、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9月12日在首屆中國金融四十人“曲江論壇”上介紹,欠發達地區縣域金融服務提供者主要分爲兩類,一類是縣域法人銀行,包括農商、農村信用社和村鎮銀行等;第二類是大行在縣域的支行。

關於農村信用社改革,孫天琦表示,有不少省份希望建立省級“農商行”,在這種模式下,縣級農商行或者信用社看似保持了獨立法人地位,由省級農商行進行參股或者控股;還有的省份希望建立省級“超級農商行”,各縣級農商行變爲省級農商行的支行。孫天琦認爲,省級“超級農商行”設立後,必削弱其支農支小、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力度。“我國現在不缺大銀行,在本次信用社改革過程中,必須要保持農村信用社、縣級農商行法人地位的穩定。”

化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也是西部地區重要任務之一。孫天琦表示,央行評級顯示,西部地區高風險中小銀行的家數佔該地區中小銀行的比重,要高於全國高風險中小銀行佔全國中小銀行家數的比重。西部地區高風險中小銀行的資產佔該地區中小銀行總資產的比重,也高於全國的比重。“這兩個指標,西部地區均高於全國4個百分點。”

他表示,在化解西部地區中小銀行風險的過程中,一是要集中有限的資源攻堅重點風險點,不能“撒胡椒麪”避重就輕,越捂蓋子未來的風險越大;二是化解風險過程中,老股東必須承擔責任,權益清零出局;三是地方政府要拿出“真金白銀”;四是要完善公司治理;五是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同時,要壓實地方政府屬地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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