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进入春秋后,就步入了古人常说的“诸侯相伐,礼崩乐坏”的东周乱世。这种天下大乱格局的根源所在,就在于中央集权因分封制而不断削弱,造成王权、君权不断下移;在这王权、君权不断下移的过程中,周王室与诸侯、诸侯与诸侯、诸侯与卿大夫之间矛盾冲突不断增加,最终造就了天下大乱的混乱局面。

然而,在这种权力不断下移的过程中,也存有一个疑惑:公室的界限究竟止于何处?

所谓公室,就是指诸侯们的近亲家族,通常包括国君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以此而言,国君的儿子与孙子,都属于公室。所以,史书中常见的“公子”、“公孙”,都是属于公室,与公室同氏。但在“公孙”之后,按宗法制需要另建别氏,脱离公室而成为公族了。

由此可知,相比较于“公子”“公孙”,公族与国君血缘关系更远,当然就更疏远于公室。

虽然公族人士并不属于公室,但公族人士常常会被国君提拔重用,成为执掌国政的高官。宋国戴氏、桓氏,郑国的七穆,鲁国的三桓,楚国的若敖氏、屈氏、𫇭氏,卫国的石氏、宁氏等等,都是列国历史上著名的公族。这些公族中人,在不同历史时期都曾主宰了国政。上述这些公族人士,都已单独建氏,照理不应再属于公室。可公族人士既然被任命来主宰国政,那么他们就是公室管理国家的重要成员;从这一角度来说,那么他们又应该隶属于公室。如此说来,在主宰国政时,公族人士究竟是公族还是公室呢?

所以说,很多时候公室与公族的界限似乎已模糊了起来。

对于那些变革过宗法制的诸侯国,公室的界限在哪就更令人疑惑。在晋献公清理了桓、庄之族后,晋国公族就没了生存空间,异族异姓的卿族迅速崛起。血缘上来说,晋国卿族肯定不属于公室。可晋君任免卿士,就是要让卿士来为公室服务,因此卿士也应该是公室的一部分。可两三百年后,卿族极速膨胀,韩、赵、魏三家竟然反过来灭了公室,私分了晋国——那他们能算是公室成员吗?

公室界限模糊不清的现象,在东周列国都有体现。

公元前591年,公孙归父与鲁宣公两人商议,准备借晋国之力来驱逐“三桓”家族。公孙归父,字子家,是鲁庄公之孙,出身于东门氏。十八年前,他的父亲公子遂杀死了两位鲁文公嫡子,改立庶子鲁宣公为国君。从那时起,东门氏就得到国君重用,父子两人都当上了鲁国上卿。

不过,自从庆父之乱以来,“三桓”家族势力大大增强,长期主导了鲁国政事,渐渐有压过公室的势头。为壮大公室,公孙归父才会与鲁宣公商议,要驱逐“三桓”。公子庆父、公子叔牙、公子季友都是鲁桓公儿子,公孙归父是鲁桓公曾孙,鲁宣公是鲁桓公玄孙;这意味着,“三桓”家族与现任国君是四代直系亲属,不能再算是公室成员了。

这样的形势,就显得有些微妙了:公孙归父,因为是鲁庄公之孙,还归属于公室;可“三桓”家族中人,至少是鲁桓公曾孙以上,却已脱离公室。因此,代表公室利益的公孙归父就开始公然排斥“三桓”家族了。

“三桓”家族听说了此事,自然不高兴。不过,孟孙氏与叔孙氏因为庆父之乱中的立场问题,还不敢公开抱怨。可在庆父之乱中扶持鲁僖公、稳定了鲁国社稷的季氏后人,却极为不忿。恰好在这年冬,鲁宣公不幸过世,季友之孙季文子就公然在朝中诋毁东门氏:“当初杀嫡立庶,让鲁国失去外援的,不正是公子遂吗?”

鲁文公嫡子是齐女所生,但公子遂在杀嫡立庶时,是请求了齐惠公的许可。季文子当时也在国内,并没有对此进行反对。不过齐惠公死后,齐、鲁关系又恶化了,严重威胁到鲁国安全。所以,季文子才借机来诋毁东门氏。

季文子如此种言不由衷,让臧宣叔也看不下去了,驳斥道:“改立国君时你不能反对,现在他的后人又有何罪?你既然想赶走东门氏,那就让我来驱逐他们吧!”为避免“三桓”迫害东门氏,臧宣叔就先将东门氏给赶出了鲁国!

鲁国东门氏与“三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其实就是公室与公族之间的矛盾冲突。不过,东门氏虽然属于公室,但公子遂杀嫡立庶一事又真是为了公室吗?即便“三桓”在鲁宣公时就出了三代近亲范畴,难道“三桓”就不能代表公室了吗?

从后世“三桓”家族轮番控制鲁国国政这一史实来看,答案又似乎不完全是肯定的。实际上,鲁僖公以后的历代国君对国政已逐步失去话语权了。鲁国国君虽然是公室的核心,却常常不参与政事的决断;而常常决断政事的“三桓”,身份理论上又不属于公室。那么鲁国公室应不应该包括“三桓”?其界限究竟应该在哪?

如果说鲁国公室的界限已经模糊不清,那么晋国公室的界限就更加难以厘清了。

公元前621年,在董地(今山西万荣西南)之搜上,晋襄公改命赵衰之子赵盾为中军主将,执掌国政。可在这年8月,晋襄公就不幸去世了,尚在襁褓之中的太子夷皋成为国君,是为晋灵公。刚开始,赵盾还想改立长君以利国事,却在重重变故之下,未能成功。此后,晋国正式进入了赵盾专政时期。

赵盾父亲赵衰虽然是晋文公亲信,可赵氏并非晋国公族。从这一角度来说,赵盾父子都不属于晋国公室。可在赵盾专政的二十年内,晋灵公都因太过年幼而无法处理政务。这时赵盾如果不算公室成员,谁还能代表公室行政?

不过,赵盾专政时期,虽然大体上维护了晋国政局的稳定,可他任人唯亲、结党营私之举也不少。正因赵盾处事不公,致使晋国政坛人心浮动,出现了多次大内乱。某种程度上,日后邲(今河南郑州西北)之战时晋军内部的四分五裂,就源自于赵盾专政时期的混乱。从这个角度来说,赵盾专政损害了公室利益,又怎么能代表公室?

一方面除了赵盾外,公室没有其他人执掌国政;另一方面,赵盾行政却没能完全代表公室的利益。对晋国公室而言,它的界限又在哪里呢?

不单单是晋国要面对这样的尴尬,另一东周“超级大国”楚国也要面对同样的难题。

公元前519年,楚国令尹阳匄病逝,楚平王提拔囊瓦为令尹。四年之后,楚平王也不幸过世,留下了年仅六、七岁的太子壬。

作为令尹,囊瓦自认幼君不利于治国,便想改立楚平王的庶长子子西为王。可不想子西听说了此事后,竟勃然大怒:“先王已经定下了太子,不可再乱。扰乱承嗣是不详之事,现在还让我来承担这样的恶名!就算是把天下送给我,我都不会答应,何况仅仅是楚国呢?一定要杀了令尹!”

囊瓦没想到自己一片赤诚之心,也会招来这么大的怨恨!眼见公室中人都如此愤怒,囊瓦也就不敢再生改立楚王之心,便立太子壬为王。太子壬,就是后来楚昭王。虽然囊瓦与公室成员间产生了冲突,但他本心还是为了楚国,这与赵盾执政初想另立长君一样,用意并不坏。

可囊瓦另立长君计划失败后,楚国政局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因为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楚昭王太过年幼,令尹囊瓦自然就成了楚国政事的事实决策人。没了楚王的约束,独揽大权的囊瓦迅速腐化堕落,踏上了乱政生涯:在小人谗言蛊惑下,囊瓦先杀死了左尹郤宛;又因贪图宝物,囊瓦将蔡昭侯与唐成公扣押在楚国长达三年,致使这两个盟友投靠了楚国敌人;在吴人伐楚之际,因为妒忌沈尹戌盛名,囊瓦临时改变了作战计划,导致了柏举大败……。

很明显,虽然囊瓦掌控了楚国国政,却无法代表公室的利益——那么他应该算是公室中的一员吗?如果以血缘关系而言,囊瓦是楚王的第四代,应该脱离了公室;可他却是楚国公室权位最高的代理人,他不属于公室谁还能属于公室?

无论是鲁国、晋国等等诸夏之国,还是楚国、吴国等等所谓蛮夷之国,都存在公室。但从历史发展来看,公室界限却常常是模糊不清的。所谓的“公子”“公孙”“王子”“王孙”是否属于公室?列国执政的卿士、令尹、太师、太傅、太宰等等又是不是属于公室?

血缘上来说,“公子”“公孙”“王子”“王孙”是属于公室,可列国却经常出现“公子”“公孙”“王子”“王孙”乱政、篡位的现象。列国卿士、令尹、太师、太傅、太宰等等,应该不属于公室,却也有不少卿大夫为公室呕心沥血、尽忠而亡的案例;当然,春秋历史上也很多卿大夫窃取公权力,一心谋私的案例。

因此,以血缘与权位来判断公室的范畴,似乎都不准确。那么公室的界限究竟在哪呢?

以赵盾和囊瓦例子来看,虽然他们得以主持国政,但其所作所为却无法完全代表公室利益。从国君角度而言,授权某位卿大夫执掌国政,就希望他能全心全意地尽忠于公室,不再存有私心。可要每个人完全去除私心,现实中很难做到。所以,在执政过程中,就难免会出现以权谋私现象。只不过,私欲程度的不同,其结果也不同:私欲大一些,就成了囊瓦;私欲小一些,就成了赵盾;私欲更小一些,也许就成了楚国前令尹子文或是齐国宰相管仲。

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室的界限更应在于人心:执掌国政的卿大夫公心多一分,公室的范围就更加广阔;执掌国政的卿大夫私欲重一些,公室的范围就更狭窄。而决定执政卿大夫私心重与轻的关键,并不在于国君;以赵盾与囊瓦的实例而言,这更在于制度上的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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