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顯祖在《牡丹亭》中寫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愛上一個人是很容易的事情,可能都不清楚自己爲什麼會鍾情於他,一旦動心了,內心就“兵荒馬亂”,哪怕是愛上不該愛上的人,明明知道不可能,卻還是控制不了自己的心。

這種愛,求而不得,最讓人念念不忘。

同時,這種愛充滿了無奈的痛苦,喜歡卻不能靠近,也無法說出口,更沒有權利擁有,才顯得格外讓人難過。

看着他身邊的愛人,會羨慕,會忌妒,會心理不平衡,可緣分強求不了,晚到了一分鐘就決定了彼此的錯過。

既然註定是錯過的人,在一起的感受裏,難過就多於美好,還充滿了煎熬。

秋紅21歲那年,上大四,遇到了32歲的黎生,他們在巴士上相識,聊天后有一種心心相惜的感覺,之後一直保持聯繫。

半年後,黎生向她表白,說愛上了她,但他給不了她婚姻,問她願不願意繼續?她很想答應,很想不顧一切去愛,卻知道沒有好下場,只能拒絕,可心裏卻很難過,很長時間想到他的好就會哭,到現在還沒有忘記掉。

愛上不該愛上的人,能做到理智對待的人很少,多數人都剋制不了自己的心,留戀對方的好,甚至有隻在乎曾經擁有,不在乎天長地久的想法。

真要以爲自己是特別的,不顧一切在一起了,相處久了就會發現彼此之間和尋常的戀人沒有兩樣,照樣有矛盾和衝突,感情照樣會慢慢變質。

有的人爲了得到,會用一切手段去爭取,想方法擁有愛上的人,卻不知道如何自己過於自輕,別人會有樣學樣的輕視你。

所以,對不該愛上的人動了心,再念念不忘,也莫做“掉價”的事。

不要死纏爛打,會被人看不起。

愛而不得的人就像是海市蜃樓,看着挺真實,你卻觸摸不到,並不能讓你感到安心,反而會擔心他會隨時消失不見。

如果從一開始就知道他是那個不該愛上的人,就算動了心,也要懂得剋制自己的行爲,不要在他面前流露出自己的好感,或是故意接受他的示好,因爲這樣會對他一種錯誤的信息,在他看來,你是在給他機會,他會當你默認了他已婚的身份(有戀人的身份)。

雖然他樂意和你在一起,願意接受你的示愛,也願意提供一定的情緒價值給你,讓你認爲他是認真的,但他的內心會看不起你。

人性就是如此,對於輕易得到的東西並不會珍惜,反而會對可望不可求的念念不忘。

如果你死纏亂打,他就會覺得你是個麻煩,會主動和你保持距離,害怕你毀壞了他的擁有的一切。

再說死纏亂打的喫相併不好看,搞不好就會給自己帶來一場災難,算是得不償失的行爲,聰明人都不會做。

不要太過主動,會被人看不起。

對不該愛上的人動了心,有的人知道不可靠近,會保持理智,不去打擾對方,也不給自己添堵。

有的人卻只顧眼前,不管付出什麼樣的後果都不考慮,只想着怎麼去得到,怎麼在一起等,想方設法地去算計,最後竹籃打水一場空。

爲了得到,太過主動的付出,就是一個交底的過程,你能保證自己有付不完的愛嗎?能一直滿足對方的需求嗎?

做不到,太過主動就是急功近利的行爲,怎麼看都是損己的。

如果你都不懂得矜持點,也不懂得珍惜自己,把自己變成唾手可得的,就不要怪對方不把你當回事。

不該愛上的人,就像是窗外的白月光,看着皎皎生輝,不過是你沒有接觸前給他增加的光環,真要過柴米油鹽的生活,都會變成飯黏子,成爲被嫌棄的對象。

如果你懂得慢一點,慢一點靠近,慢一點去想念他的好,心裏就會好受一點,時間久了,足以撫平你內心曾經的波瀾。

要學會保持距離,默默關心也是另一種幸福。

不該愛上的人,從心裏判定他是不適合自己的人開始,兩個人之間再怎麼糾纏不清都是沒有結果的。

不放手,兩個人都會痛苦,因爲彼此之間的種種隔閡,彼此都沒有勇氣去打破,因爲要付出代價太大,誰都不願意冒險,那就學會保持距離。

我們這一生可能會對很多人動心,但真正能擁有的只有一個,愛情具有唯一性,容不下三個人。

如果放手能讓彼此都好過,那就理智地放手,讓他走。

相遇一場,已經是上天賜的眷顧,因爲他,你知道什麼是動心的感覺,這就夠了。

要是兩個人繼續下去,彼此都會痛苦,還不如一個人痛苦,一個人去完善自己的情感,去守護他。

可能是很痛苦的過程,難道非得付出慘重的代價在一起後相互怨懟才滿意嗎?

佔有並不能讓你體會到快樂,只有付出和給予纔是幸福的來源。

張小嫺說:“最難過的,莫過於當你遇上一個特別的人,卻明白永遠不可能在一起,或遲或早,你不得不放棄。”

如果對不該愛上的人動了心,那就學會放手,讓他幸福的同時,你照樣可以感受到幸福。

明知道不可能,就不要和自己較勁了,因爲愛,你要學會守護他,默默地關心,保持着合適的距離。

不刻意,不期待,不求回報,慢慢就學會了閉口不提,此後只在心中念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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