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母是賈家的老祖宗,定海神針。賈母一死,樹倒猢猻散,賈家也隨之被抄家,“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賈母更是林黛玉的守護神,堅定支持寶黛姻緣,反對金玉良姻。到八十回結束前,賈母都不忘初心。所以,八十回後續書“調包計”,基本不真實。

讀書人眼中的賈母,被作者刻畫成睿智、樂觀、開朗、慈和的形象。輕易不發脾氣,整天樂呵呵與孫男嫡女們玩笑取樂。有人認爲賈母生活太奢侈,殊不知賈母榮國公誥命夫人,她的生活標準是有規定的。兒子繼承了她的家業,就要如此孝敬。賈母如果想過劉姥姥的生活,是對兒子的否定,也絕不可以。

賈母自己對兒媳婦說:“凡百事情,我如今都自己減了”,證明以她的品級和地位,應該享有更高、更好的生活,因爲賈家衰敗,她主動減少了開支。

其實,細算賈母一年開支,最多不過一二千兩銀子,與賈元春省親一次花費幾百萬,對賈家這種人家根本不算什麼。

古人講究禮法尺度,不可以做不符合身份的事。薛寶釵以爲節儉爲美,生活在“雪洞”一般的房間被賈母痛批,就因爲薛寶釵的過度節儉有失身份。

賈母看似奢華實則在禮法規矩之內的生活,並不是她的錯和過失,不用上綱上線。

本文主旨是挖掘一下賈母是否做過“壞事”,人無完人,賈母執掌賈家幾十年,豪門內部紛爭不斷,若說沒做過違心之事很難。所以,賈母一定做過“壞事”。

不過,在聊賈母做過“壞事”之前,要界定什麼是“壞事”。

首先,做過“壞事”的人,未必是壞人。比方賈寶玉調戲金釧兒,致使金釧兒被攆走後投井自盡。這裏邊,金釧兒不是壞人,王夫人攆走金釧兒也在規矩內也不是壞人。賈寶玉幾句話不是故意造成金釧兒被攆投井,也不是壞人。但金釧兒之死是賈寶玉主要責任,這就是壞事。

其次,“壞事”更多是主觀犯下的錯誤。比方王熙鳳包攬訴訟,放高利貸,貪財中飽私囊,加害尤二姐和腹中孩子。淨虛老尼姑教唆王熙鳳包攬訴訟。賈環惡意燙傷賈寶玉。馬道婆和趙姨娘聯手害賈寶玉和王熙鳳命……這些都叫壞事。

賈母對賈寶玉寵愛造成孫子不能獨立擔當,對賈迎春嫁給孫紹祖不聞不問,迎春被孫紹祖虐待致死,都不是“壞事”。不能混淆是非,指鹿爲馬說這是賈母做得“壞事”。

最後,賈母在《紅樓夢》八十回前,基本沒有任何描寫她做過壞事的情節。她這個地位和年紀,基本不用做什麼壞事來坑害和算計別人。

不過,有一件事賈母做得不好,也因此害了兩條生命。她既是主觀謀劃,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那就是尤二姐之死。

尤二姐是賈璉在老太妃國喪和伯父賈敬葬禮期間“停妻再娶”的外室,本身又有婚約在前,又有聚麀之誚醜聞。按王熙鳳的想法,設計一場官司一鬧,賈母勢必不同意迎接尤二姐進門。

國喪家孝是一重,停妻再娶是一重,婚約在前是一重,名聲不好又是一重。按理來說賈母確實不應該同意尤二姐進門。

然而,賈母不但欣然接受尤二姐,知道她有問題,也不介意。究其原因,是她抓住了尤二姐的機會,打破了王熙鳳悍妒不讓賈璉納妾的封鎖。

賈母雖然滿意王熙鳳,但賈璉纔是她嫡長孫。賈璉無子,賈母早都着急。難得王熙鳳將尤二姐迎進門,賈母哪怕知道不合適,也違心同意了,就是將尤二姐當成一個工具。

既然尤二姐是賈母的工具,就隨時可以被犧牲。等到秋桐過門,聯手王熙鳳一起算計尤二姐時,賈母見尤二姐不能自立,也就犧牲了她,換得對王熙鳳最後的警醒。

(第六十九回)秋桐正是抓乖賣俏之時,他便悄悄的告訴賈母王夫人等說:“專會作死,好好的成天家號喪,背地裏咒二奶奶和我早死了,他好和二爺一心一計的過。”賈母聽了便說:“人太生嬌俏了,可知心就如刀 。鳳丫頭倒好意待他,他倒這樣爭風喫醋的。可是個賤骨頭。”因此漸次便不大喜歡。衆人見賈母不喜,不免又往下踏踐起來,弄得這尤二姐要死不能,要生不得。

秋桐誣告,王熙鳳笑面虎,賈母睿智不可能不知道。但對賈母來說,一個妾遠不如王熙鳳重要。她本就不滿意尤二姐,不過利用尤二姐制衡、警戒王熙鳳。尤二姐自己不行,被人欺負也不知道反抗,賈母沒必要幫她。

“可知是個賤骨頭”七個字害得尤二姐在賈家無立足之地,並最終縱容了秋桐、王熙鳳害了尤二姐和她腹中孩子。

其實,賈母口中的“賤骨頭”,說的是所有善妒的女子,也包括秋桐、王熙鳳。她打定主意犧牲掉尤二姐,是對王熙鳳悍妒做最後警告,讓其明白悍妒女人沒有好下場。

雖說賈母的心思,王熙鳳終究難領會。但老太太犧牲尤二姐確實是主觀行爲,算得上是有意做了一件壞事。

文|君箋雅侃紅樓

本文資料重點引自:

《周汝昌校訂批點本石頭記》80回本 ;

《紅樓夢》程乙本·啓功校訂;

《紅樓夢》繪全本·清·孫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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