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引發的悲劇

沈某承接了新羅區某自來水廠供水管道鋪設工程。如果工程順利完工,就能增加一筆可觀的收入。但悲劇恰恰也是因爲這個工程。

2020年7月11日,沈某在一河段進行水上施工時,不慎落入河中溺水死亡。

正值壯年的他,是家中頂樑柱,年邁的父親和三個未成年的女兒全都依靠他養活。沈某的死給他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傷痛和損失。

“替你們幹活,人沒了,必須賠償130萬!”

“對於他的死,我們也很悲痛,但我們該強調的安全教育也強調了,我們沒責任。”

事故發生後,被害人家屬與自來水廠對如何善後、如何賠償產生了分歧。悲憤萬分的沈某家屬甚至聚集多人到自來水廠廠長的家中要求賠償,到區政府、市政府上訪,尋求幫助。

矛盾糾紛如何調

經過當地司法所多次調解,自來水廠表示至多願承擔20%的責任,即賠償沈某家屬26萬元。沈某家屬表示無法接受,認爲至少應賠付70萬元。雙方在賠償方面,意見差距太大,無法達成協議,調解工作陷入僵局。

於是,司法所建議沈某家屬申請新羅法院“調解超市”進行調解。

“調解超市”金牌調解員郭秀生受理該糾紛後,立即聯繫雙方瞭解詳細情況。由於雙方意見差距大、矛盾衝突激烈,調解員郭秀生分別通知雙方當事人前來“調解超市”,進行“背靠背”調解。

達成賠償協議

經驗豐富的郭秀生向自來水廠長擺事實、講法律,指出自來水廠在選任施工者的資質以及提供施工安全方面存在責任,同時,說服其從保護弱勢者權益的角度出發,化解矛盾、避免訴累。

經過郭秀生幾天的努力,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悉心傾聽訴求,耐心釋法說理,最終,自來水廠終於與雙方當場簽訂了調解協議。

調解協議簽訂後,郭秀生拍了拍被害人妻子的肩膀,安慰道:“要振作起來,生活還要繼續”。被害人妻子眼含淚水,默默地點頭。

來源:龍巖新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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