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裏有些瓶瓶罐罐的藥片、藥水

開封好幾個月了

還能繼續用嗎?

藥品開封后能保存多長時間?

是跟盒子上寫的有效期一樣長嗎?

首先,要區分

藥品有效期 與 藥品開啓後使用期限

什麼是藥品有效期?

藥品有效期,是指藥品在一定的貯存條件下,能夠保持質量的期限,通常標註在藥品外包裝和標籤上。

所以有效期有意義的兩個前提條件是: ①藥品未開啓;②藥品按其規定條件下貯存。

什麼是藥品開啓後使用期限?

開啓後使用期限,是指打開藥品後在規定貯存條件下的保存時間。這個概念通常是針對多劑量包裝藥品。

多劑量包裝藥品是指最小銷售單元內含有多次給藥劑量的藥品,可多次取用,如瓶裝藥、大部分眼用製劑、鼻用製劑等,開啓後使用一段時間後仍會有剩餘。

藥品有效期≠ 使用期

一般來說,開封后的藥物並不適合長期使用, 藥品的有效期是有條件限制的。

藥品外包裝上標明的保存期限是 “未開封” 狀態下的期限,藥品一旦開封后,與外環境接觸,裏面的藥物成分可能產生潮解、氧化等物理化學變化;或者是被空氣中的細菌侵入導致微生物超標,影響了藥物的質量和安全性。

所以說,有效期限並不是使用期限,並不適合長期存放。

那麼,藥品打開之後

究竟能保存多久呢?

學會記住這些數字

不同藥物, 使用期限也不同

☑ 瓶裝藥

一般藥量較大,除非是患有慢性病,否則很難在短時間內用完。 瓶裝藥開封后在規定貯存條件下使用期限通常不超過6個月。 再次使用時應檢查藥品外觀,出現如下情況不宜使用:發黴、顯著變色(白色的變黃、黑、紅)、或出現黴點、斑點、氣味或味道顯著變化;片劑或丸劑鬆散,糖衣片破裂,出現異色斑塊或斑點,自溶、變黑、發黴或粘連;膠囊劑軟化或表面嚴重粘連。

特別提醒, 硝酸甘油 的物理化學性質很不穩定,要求裝在棕色小玻璃瓶內,存放在20℃以下的地方,旋緊蓋密閉保存,開封后最多使用 3~6 個月。如果長期隨身攜帶,因人體體溫高應在攜帶1個月後便更換一次。

☑ 袋裝藥

袋裝的藥物多是顆粒劑或粉劑,更容易失效,將小袋打開後, 最好在1個月內用完。 如果出現吸潮、軟化、結塊、潮解等現象就不宜再使用。

☑ 液體制劑

包括酊劑、浸膏劑、溶液劑、合劑、糖漿劑、乳劑等。液體制劑穩定性比固體藥物差,出現如下情況不宜使用:發黴、明顯變色、溶媒或有效成分有明顯揮發,出現不應有的臭味或異味,乳劑及混懸液發生分層、固結、沉澱,振搖後不再成爲均勻狀態等。

口服溶液劑、混懸劑、乳劑 ,此類藥劑瓶口及瓶蓋未受污染情況下,室內常溫下可保存 2個月 。

開啓後的糖漿劑 ,一般不宜久貯,瓶口及瓶蓋未受污染情況下,室溫(25℃以下)下可保存 1個月 左右。在貯存中出現酸敗、異臭、產生氣體或絮狀混懸物、沉澱物或變色、結晶等變質現象,不能再服用。

☑ 軟膏劑

室溫最多可保存 2個月 。但出現明顯顆粒,溶化、出水現象嚴重,有敗油臭等,不宜使用。

☑ 眼用製劑/鼻用製劑

包括滴眼液、眼用凝膠、眼膏、滴鼻液等, 在首次開封后使用時間不應當超過4周, 除非另有說明。如吡諾克辛滴眼液溶解後的溶液應在陰涼處保存,應連續使用,在20日內用完。利福平滴眼液待藥片完全溶解後方可使用,滴眼液在室溫貯存可用一週,如發現渾濁變色,不能使用。

☑ 有獨立包裝單元的藥品

較爲常見的有鋁箔“板裝”藥(即膠囊或藥片被封在獨立的塑料泡中)、袋裝藥(幹混懸劑、顆粒劑、中成藥沖劑)、小支中藥口服液等等。

此類藥物 喫多少打開多少 ,獨立的包裝不會和空氣接觸,只要保存條件適宜(按說明書要求)、獨立包裝完整,剩餘藥物在有效期內都可放心再次使用。

溫馨提示

藥品怕 光照、潮溼、高溫 ,一般在藥品包裝盒上和說明書中[貯藏]項有明確的該藥品的儲存條件。一旦開封后,最好能夠放在乾燥藥箱內。禁止放在容易使藥品變質的潮溼的場所,如浴室、廚房、冰箱內(除非是說明書要求或藥師強調需要冷藏的藥品)等。

藥瓶內所附的棉球(紙團)和乾燥劑在開封后應丟棄 ,否則它們會吸附水汽,成爲藥瓶內的細菌滋生地和污染源,直接影響藥品質量。

口服液體制劑,不能採取嘴對瓶口直飲方式服藥 ,這樣會把口中的微生物帶入瓶中,污染藥物,且不能準確掌握劑量,影響療效。正確的服用方法是:使用乾淨量杯(一般藥品會附帶量杯)量取藥液後服用,量杯用後洗淨、晾乾備用。

非獨立包裝的藥品,若不能在短時間內服完,請在包裝上註明開封時間,以便下次服用時可清楚地知道藥物是否超過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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