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羅伯特福爾奇克

譯:姚軍

與英法不同,戰敗的德國不用爲殖民地問題分心,可以一心一意地恢復其軍事實力。戰後的魏瑪防衛軍沒有大量過時武器庫存的負擔,也不會像戰勝國那樣自信地以爲軍事思想或戰術都無須進行任何重大調整。德國人知道,他們之所以在戰場上失敗,是因爲坦克和戰術空軍不足。根據《凡爾賽和約》,戰後德國國防軍兵力被限制在10 萬人,分成10 個較小的師:7 個步兵師和3 個騎兵師。爲了避免德國組建較大規模的預備役部隊,盟國還堅持國防軍招募的兵員最短服役年限爲12 年。德軍的大部分重型武器(包括所有坦克)都被銷燬,只剩下不到300 門輕型火炮。

但是,盟國對魏瑪防衛軍的嚴格限制,實際上使德國最終更加容易實現軍事現代化。由於國防軍規模較小,1920—1926 年任陸軍總司令的漢斯 ·馮·澤克特(Hans vonSeeckt)上將可以確保軍隊中留下的都是最好的人員。尤其是, 4000 人的軍官隊伍是原帝國陸軍的精英。因爲疏忽,盟國沒有對國防軍的士官數量加以限制,澤克特充分利用了這一漏洞。到1926 年,德國國防軍有超過4.8 萬名士官,當軍隊擴張時機來臨時,這些人提供了可靠的職業訓練核心。應徵國防軍的門檻非常高,每個位置都有15 名申請人蔘與競爭,這確保了部隊的高素質。回顧過去,法國其實應該意識到德國國防軍的規模對組建精銳部隊而言非常理想,這些部隊將遠勝於第三共和國短期服役的新兵,但《凡爾賽和約》的限制着眼於數量,而非質量。

澤克特在着手重建德國地面作戰力量時集中研究了一戰中的教訓,得出的結論是:通過運動戰發動攻勢是戰場上成功的關鍵。雖然盟國禁止德國建立總參謀部,但澤克特默許在陸軍官僚機構中建立“隱形參謀部”,安插軍隊中最有才華的軍官。此外,德國還建立了一個小型空軍參謀部,以便研究航空技術。20 世紀20 年代初,由於資金有限,魏瑪防衛軍主要關注訓練和新作戰思想的發展。1925—1932 年,德國國防開支不到國民生產總值的2%(約7 億馬克),大致只有法國和英國的三分之一。而且,盟國檢查團的強制裁軍使德國軍事研究的工作變得更加複雜。

澤克特與蘇聯接觸,幫助德國祕密開發了新武器。兩國政府都受到國際社會的排斥,因而能夠互相幫助;德國擁有蘇聯紅軍需要的先進軍事技術,而蘇聯擁有魏瑪防衛軍需要的偏遠訓練設施。澤克特建立了一個被稱爲“R特別小組”的祕密組織,以實施德蘇軍事合作,該組織中有他信任的費多爾·馮·博克(Fedor von Bock)中校和庫爾特·馮·施萊歇(Kurt von Schleicher)少校等人。

1922年的《拉帕洛條約》實現蘇德關係正常化後,澤克特開始邁向其目標——避開盟國檢查員的目光,在蘇聯建立祕密試驗設施。1926年,利佩茨克飛行學校開辦,德國使用50架荷蘭製造的福克D.XIII戰鬥機進行飛行訓練和對地攻擊試驗。在德國未來使用戰鬥機和近距空中支援飛機的戰術思想的形成上,利佩茨克的設施起到了關鍵作用。三年後,卡瑪坦克學校開辦,德國開始在蘇聯測試試驗型坦克。這些試驗的結果是,魏瑪防衛軍瞭解了自己需要的坦克類型,並領悟了現代戰術通信與近距空中支援的價值。

最初,澤克特強調對廉價防禦性武器的需求,並於1928年得到了75毫米輕步兵炮。根據《凡爾賽和約》,德國工業被允許製造的新火炮最大口徑爲75毫米。但是,德國公司努力規避條約限制,利用在國外的子公司,實施無法在德國本土進行的祕密研究和設計工作。

因此,1929年,萊茵金屬-伯西希公司(Rheinmetall-Borsig)獲得了瑞士軍火公司索洛圖恩集團(Solothurn AG)的控股權,這爲德國提供了開發新型自動武器家族的平臺。萊茵金屬公司的兩名工程師弗裏茨·赫爾拉施(Fritz Herlach)和特奧多爾·拉庫拉(Theodor Rakula)開始在索洛圖恩的機構裏設計一種新的20毫米自動重型反坦克步槍,1930年,他們研發出了其原型——ST-5,這種槍械既可以反坦克,也可以作爲防空武器。

向保加利亞和南美洲出口的所得被用於該成果的進一步改進,最終成功研發出了Flak30型20毫米高射炮。萊茵金屬公司將新型37毫米Pak反坦克炮的設計出售給蘇聯,收入則用於投資魏瑪防衛軍新型野戰炮的開發。由於德國軍火巨頭克虜伯公司不能在魯爾工廠裏生產重型火炮,便收購了瑞典軍火公司博福斯的股權,得以在德國以外展開設計工作。20世紀20年代末,克虜伯與博福斯合作開發出了Flak 18型88毫米高射炮,但直到1933年纔開始在德國製造。新武器的製造數量很有限,而且通常需要掩人耳目;德國軍隊在訓練中使用木製模型,以騙過盟國檢查員。此外,魏瑪防衛軍還投入了相當力量開發戰術通信設備。

德國製造新型軍用飛機的最大障礙之一是原型機缺乏合適的發動機。一戰後,德國航空製造工業縮小到只有7 家公司,其中最大的是容克(Junkers)、亨克爾(Heinkel)和多尼爾(Dornier)公司。20 世紀20 年代,盟國檢查員嚴密監視這些公司,限制它們開發適用於軍機的新型發動機——這是德國本不該擁有的裝備。不過,德國公司獲得許可證,生產兩種外國星型發動機——普拉特- 惠特尼公司的“大黃蜂”和布里斯托爾(Bristol)公司的“木星”。最終, 英國向德國公司出售的增壓器技術,使德國工程師瞭解到了最新的科技發展, 得以實施祕密研究和開發計劃。英法情報機構沒有發現德國的這些祕密武器研究項目,堪稱20 世紀情報工作中最大的失敗,其影響是災難性的。

本文摘自《紅色方案:法國的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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