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0餘家中小銀行醞釀“抱團取暖” 合併重組式改革大提速

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王仲琦 馮櫻子

9月28日上午,徐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徐州農商行”)開業暨戰略合作簽約儀式在該行大樓內舉行。徐州農商行的開業標誌着徐州市區農商銀行改革任務圓滿完成,該行成爲徐州市規模最大、政府持股最多的地方法人機構。

《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四川、山西、陝西和河南已有數十家中小銀行醞釀合併重組計劃,其中既有上市銀行參與重組或控股多家中小銀行,也有多家地方城商行合併成立省級城商行。

事實上,監管方面對於中小銀行兼併重組工作也多次發聲並政策不斷。銀保監會副主席曹宇表示,今年會陸續看到中小銀行的改革重組工作力度較大,特別是進行市場化重組方面的力度和措施會比較多。7月份,銀保監會召開的線上媒體通氣會上,有關人士也介紹稱,銀保監會支持部分省份因地制宜,對轄內部分城商行採取聯合重組方式深化改革、化解風險,目前有的省份轄內中小銀行改革重組正在有序推進。

“目前,受疫情、歷史遺留問題及地域經濟差異的共同影響,中小銀行面臨着風險進一步暴露的壓力。”河北一家城商行的董事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認爲,“在此背景下,今年以來多地傳出了中小銀行兼併重組、參股投資同類機構的消息,中小銀行通過兼併重組共抗風險逐漸成爲趨勢”。

多地推進中小銀行合併

今年以來,多地傳出中小銀行兼併重組的消息。

7月28日,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官網發佈《關於籌建徐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覆》,同意在銅山農商行、淮海農商行、彭城農商行的基礎上新設合併,籌建徐州農商行。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上述三家農商行合併設立,徐州農商行還引入了江蘇省內兩家上市銀行作爲股東。此前,無錫銀行江陰銀行同時發佈公告稱,與其他發起人股東共同出資發起設立徐州農商行,並持有其一定股權。

國慶節前,徐州農商行獲批開業。目前該行註冊資本35.7億元,資產總額達到770億元,各項存款達到700億元,各項貸款達到450億元;銀行在職員工1800多人,經營範圍覆蓋徐州主城區167個營業網點,其中1個營業部、139個支行、27個分理處,高密度分佈在徐州市5個行政區。

“徐州農商行的設立有利於整合徐州市區市場,避免之前農商行系統內的同業競爭。”該行相關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

除了新設合併的徐州農商行開業之外,多地中小銀行合併重組工作穩步推進。

日前,據銀保監會官網顯示,銀保監會同意攀枝花市商業銀行、涼山州商業銀行合併重組設立四川銀行。同時,山西省內多家城商行目前也在進行合併重組工作,山西省內的5家城商行晉城銀行、晉中銀行、陽泉市商業銀行、長治銀行、大同銀行將合併重組爲一家城商行,名稱或爲山西銀行,有望於年底掛牌。

7月23日,陝西銀保監局同意陝西榆林榆陽農商銀行和陝西橫山農商銀行以新設合併的方式發起設立陝西榆林農商銀行,並承繼陝西榆林榆陽農商銀行和陝西橫山農商銀行的債權、債務等;8月3日,福建邵武農商行獲批籌建,根據福建銀保監局批覆,福清匯通農商行、平潭農商行分別參股福建邵武農商行2000萬股,佔福建邵武農商行股本總額比例均爲6.73%。

業內普遍認爲,中小銀行合併重組已成爲補充資本、防範風險、完善治理、推動中小銀行改革的重要途徑。

公開信息顯示,目前我國中小銀行有4000多家,資產總額大概在77萬億元左右,約佔到整個銀行體系的1/4,是我國銀行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區域分佈來看,我國中小銀行集中在中東部地區,機構數量和市場活躍程度整體與經濟發展情況有關,金融資源向經濟發達省份、城市傾斜。

具體來看,我國城商行集中在遼寧、山東、四川、浙江、河北等地;農商行數量最多的爲山東、湖南、河南、江西、山西、安徽、廣東、浙江、湖北等地;村鎮銀行數量最多的爲山東、河北、貴州、河南、山西等地。

“未來,這些中小銀行相對集中的地區,合併重組的空間和可能性更大。”上述城商行董事長認爲

經營壓力倒逼重組加速

“按照目前的發展趨勢來看,區域中小銀行的資產質量在未來兩年可能還會加速暴露,這勢必會對對中小銀行產生較大沖擊,並迎來一輪整合重組的時代。”國行智庫研究員任濤博士認爲。

據介紹,中小銀行的風險主要來自地區發展的差異和歷史包袱。

中小銀行植根於地方,自然離不開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撐,而由於地方經濟發展的差異,造成了中小銀行在發展過程中也會存在明顯差異,特別是存款資源分佈、貸款投放水平以及機構數量等方面的分化,會進一步對地區經濟發展產生衝擊,並對中小銀行產生影響。此外,中小銀行在經歷長達數年的粗放發展過程中,已經積累了較大的風險,而在經濟處於下行階段過程中,風險將會進一步放大。

《中國上市銀行分析報告2020》指出,在國內經濟增速放緩,利率市場化的大背景下,銀行業經營環境發生了較大變化:息差收入不斷收窄,資產質量受到考驗,尤其是中小銀行承受的壓力更大。由於歷史原因、宏觀環境變化,以及自身管理能力等原因,近年來中小銀行暴露出許多問題,主要體現在股權結構混亂、通過他人違規代持股權、逃避監管審查、大股東違規干涉銀行業務經營、內部人控制等方面。部分抗風險能力較弱的中小銀行面臨重組、兼併和接管。

爲了防範潛在的風險,近來,中小銀行改革的政策信號頻繁釋放。

任濤表示,自“金融供給側改革”理念和“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三年攻堅戰計劃提出以來,推動中小銀行改革重組便是主要政策導向。特別是包商銀行、錦州銀行和恆豐銀行事件塵埃落定以及2019年11月召開的金融委第九次會議後,地方政府與監管部門便開始紛紛從機制方面考慮解決中小銀行的問題。

2019年11月6日,金融委召開第九次會議,專題研究深化中小銀行改革、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問題,明確提出“要深化中小銀行改革,健全適應中小銀行特點的公司治理結構和風險內控體系,從根源上解決中小銀行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注意中央與地方、政府與市場的分工,要壓實金融機構主體責任、地方政府屬地責任和金融管理部門監管責任,完善銀行補充資本的市場環境和配套政策,健全可持續的資本補充體制機制”。

業內人士普遍認爲,金融委召開的本次會議爲中小銀行改革定下了主基調,並明確了分工責任。

經不完全統計,2019年11月以來,和中小銀行改革重組有關的政策信息有15條。任濤分析:“從這些政策方向上來看,地方政府在這一過程中起到的作用正在提升,如牽頭規劃轄區內中小銀行重組合並、通過專項債給予資本補充支持等。”

前述城商行董事長認爲:“從政策發佈的密集程度來看,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必將加速推進,通過市場化合並重組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最佳選擇之一,既可以提升抵禦風險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內部治理水平,又緩解了中小銀行資本不足,實現長期穩健的經營狀態。”

責任編輯:孟俊蓮 主編:冉學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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