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北京市紀委監委10月8日發佈,北京市昌平區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包括一名幹部組織人員前往東戴河景區公款旅遊問題等。

這3起問題包括,北京市昌交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黨支部書記孫鳳軍,黨支部委員王衛徵、付春光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2018年10月至11月,三人違反有關規定,共同商議決定,以服裝費名義向包括孫鳳軍、王衛徵、付春光在內的檢測站13名職工每人發放現金補貼人民幣2000元,共計人民幣26000元。2020年9月,孫鳳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衛徵、付春光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收繳。

昌平區北七家鎮美樹假日嘉園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左選良公款旅遊問題。2019年9月,左選良借組織社區黨員、居民代表和社區骨幹到延慶區平北抗日戰爭烈士紀念館開展教育活動之機,組織社區黨員、居民代表和社區骨幹乘坐用公款租賃的大巴車前往遼寧省葫蘆島市東戴河景區旅遊,花費公款共計人民幣3800元。2020年9月,左選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北京市興昌市政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職員王新公車私用問題。2017年8月16日,王新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擅自使用項目租賃用車往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T3航站樓辦理其個人事務,產生的汽油費用及ETC費用由昌平區城市管理委負擔。2020年8月,王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李澤偉


編輯/崔毅飛

netease 本文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化成雨_NBJ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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