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廳官刀勇被控受賄千萬:“打虎好獵手”淪爲別人的“好獵物”)

曾長期奮戰在執紀監督一線的紀檢幹部,如何一步步淪爲不法商人的“圍獵對象”?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12309中國檢察網近日發佈《刀勇受賄案起訴書》,披露了這位雲南廳官的落馬細節。檢方指控,刀勇近20年間受賄財物摺合人民幣1200餘萬元,其中多數來自商人。被查10個月前,他還收受雲南一家制藥企業法定代表人所送的130萬元並存在岳母名下賬戶。

廉政專題節目《清風雲南》對刀勇嚴重違紀違法案進行剖析。 視頻截圖

廉政專題節目《清風雲南》對刀勇嚴重違紀違法案進行剖析。 視頻截圖

公開資料顯示,刀勇,男,傣族,1967年3月出生,雲南景谷縣人,大學學歷,中共黨員。

他曾任思茅市公安局副局長、雲南省紀委紀檢監察一室副主任、雲南省紀委紀檢監察三室正處級副主任等職,2011年12月升任雲南省紀委紀檢監察二室主任(副廳級),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任昆明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17年9月調任西雙版納州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18年11月6日,雲南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稱,西雙版納州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刀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投案自首,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10月19日,刀勇被通報“雙開”。雲南省紀委監委在通報中提到,刀勇曾從事營利性活動,經商辦企業,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其職權及職務影響力安排他人在未消費的情況下刷卡充值,以茶謀私,爲親屬謀利,收受他人禮金並接受投資款。在線索處置、紀律審查中,泄露線索處置情況,徇私舞弊,從中謀利。

2020年4月,雲南衛視廉政專題節目《清風雲南》對刀勇嚴重違紀違法案進行剖析。

節目指出,刀勇曾是同事眼中的辦案高手,也是打虎的“好獵手”,現如今卻變成了別人口中的“好獵物”。他將反腐經驗變成貪腐經驗,在背後站臺打招呼,讓自己的親戚在臺前出面做生意,自以爲這樣就可以瞞過組織、掩蓋犯罪行爲。

澎湃新聞梳理前述起訴書發現,刀勇最早一起受賄可追溯至1999年,當時他還在雲南省紀委任主任科員。

根據檢方指控, 1999年的一天,在雲南民族大學附近刀勇妹妹開的餐廳裏,雲南沃康機電工程公司股東吳某某(另案處理)送給刀勇妹妹現金2萬元,之後刀勇妹妹將此事告訴了刀勇。

在紀檢部門任職期間,刀勇還在處置舉報線索過程中爲他人謀利。起訴書顯示,2010年至2015年,被告人刀勇利用擔任省紀委紀檢監察一室副主任、三室副主任、二室主任、三室主任的職務便利,在處置有關原雲南冶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楊某甲(另案處理)舉報線索過程中,爲楊某甲謀取利益,先後3次收受對方所送現金共計52萬元。

隨着逐步走上領導崗位,刀勇的“胃口”也越來越大。

起訴書介紹,2012年2月至2018年10月期間,被告人刀勇利用先後擔任省紀委紀檢監察室二室、三室主任,昆明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西雙版納州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州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曲靖盛世錦華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董事長母某某(另案處理)在土地保證金退還、親屬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17次收受母某某所送現金共計374.2萬元。

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期間,被告人刀勇利用擔任昆明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西雙版納州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雲南玉溪恆森源貿易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某丙在工程款撥付、工程項目承攬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12次收受楊某丙所送共計420萬元。

直到被查10個月前,刀勇的受賄行爲還未停止。

起訴書顯示,2018年1月19日,被告人刀勇收受雲南生物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某(另案處理)所送130萬元,該款項按照刀勇要求通過銀行轉賬至其岳母王某某個人銀行賬戶。此前刀勇利用職務便利,爲林某某在土地補償款撥付、土地延期開發等事項謀取利益。

2019年7月,雲南紅河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刀勇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檢方依法審查查明:1999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刀勇利用職務便利爲請託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220.2145萬元。

檢方認爲,被告人刀勇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刀勇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據有關規定,是自首,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檢方還指出,刀勇在受賄罪被提起公訴前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根據有關規定,可從輕處罰。截至澎湃新聞發稿前,有關刀勇的獲刑情況尚未公開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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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ease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胡淑麗_MN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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