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大名垂宇宙,夫人小腳亦隨之”,這是胡適身邊友人對胡適的嘲諷。

一個新文化運動的倡導者,竟然娶了箇舊時代沒文化裹小腳的女人,對於當時的人們來說算得上奇聞一件了,所以胡適的“小腳伕人”,成了民國曆史上的“七大奇事之一”,也成了獵奇者們的飯後閒談。

江冬秀是安徽旌德縣江村的人,是當地的名門望族,胡適的姑婆是江冬秀的舅母,在一次走親戚的過程中,江母看中了胡適,胡適卻因江冬秀比自己大一歲表示不可,首先在他們那裏有句話叫做“男可大十,女不可大一”,其次冬秀屬虎,八字過硬,所以胡家並未表態,江母一心想促成親事,於是找人在胡母面前說好話,才同意看看八字。

經過算命的推斷,冬秀命帶宜男,不克不衝,大一歲並無妨,後來又將幾個看好的姑娘的八字放入竹筒裏,虔誠拜過竈神,才選了一個出來,打開一看,正是江冬秀的八字,此後兩家母親就私自把婚事定了下來,此時的胡適十四歲,江冬秀十五歲。

訂婚之後,胡適就去美國讀書了,家中留下了老母親,冬秀有了這層關係,就經常去看望並照顧胡適母親,因此深得胡適母親喜愛,胡適在美國康奈爾大學讀書,一去就是十多年,在讀書期間,胡適交往了一位外國女朋友韋蓮司,她比胡適大五歲,是大學教授的女兒,遠在家中的母親聽到兒子在國外交了女友一事,開始裝病騙胡適回國完婚。

身爲孝子的胡適趕忙回了國,看到身體無恙的母親,他明白了怎麼回事,於是在1917年,胡適與江冬秀完婚,婚禮當天江冬秀穿着花襖與花裙,胡適則身穿西裝禮服,戴着禮帽,恭恭敬敬地給彼此鞠了三鞠躬。

“記得那年,你家辦了嫁妝,我家辦了新房,只不曾捉到我這個新郎,

這十年來換了幾朝帝王,看了多少世態炎涼,鏽了你嫁妝剪刀,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樣,

更老了你和我人兒一雙,只有那十年的陳爆竹,越陳便越響。”

這是胡適爲婚禮寫過的一首詩。

胡適的婚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舊式婚姻,對於新文化運動的倡導者,他的婚姻在外人看來,與其說是滑稽,不如說是嘲諷。

在婚後,胡適獨自一人前往北平,而江冬秀自己照顧胡母,一直到1918年,胡母看不下去了,想要培養兩人的感情,就藉着要冬秀照顧胡適的緣由讓江冬秀去了北平。

江冬秀其實並沒有鄉村女子的膽小怕事,她做事果斷,雷厲風行,行爲潑辣蠻橫,到北京後,她就接管了胡適的一切生活。

李敖曾說:“你看了江冬秀女士之後,你才知道胡適的偉大,鄉下老婆可以反客爲主欺負起胡適來,欺負到什麼程度呢,胡適和朋友們在一起聊天的時候,這個老婆可以進來,當衆罵街,講髒話,講粗話,講撒潑的話,十足的悍婦!”。可就是這樣一位悍婦用一把菜刀守住了自己的婚姻。

在民國,很多才子都會有佳人相伴,不管是否成家,身邊一定會有粉紅知己相伴,自然胡適也逃脫不了這個定律,在婚前有韋蓮司,在婚後有曹佩聲。

曹佩聲是胡適三嫂的妹妹,是胡適婚禮上的伴娘,也是胡適的美國同校校友,這麼多的關聯很容易就將兩人聯繫在一起,曹佩聲喜歡種花,胡適夫婦去了北京之後,常給胡適寫信,要胡適寄花籽給她兩人經常通信,暗生情愫。

江冬秀不知道丈夫在外面其實已經有了一位紅顏知己,她還一如既往的看家照顧孩子,爲丈夫管理好家中大小事務,直到1923年,胡適因爲身體有恙,去杭州靜養,而此時曹佩聲也在杭州讀書,久別重逢,兩人的感情在此刻爆發出來,曹佩聲與胡適同居了,一邊照顧着胡適,一邊與胡適享受西湖邊的生活。

江冬秀這才知道原來胡適在外面有了紅顏知己,她放下家中的一切來到杭州,沒有撒潑,沒有胡鬧,只是感謝曹佩聲這些天對胡適的照顧,然後將胡適帶回北平,回到北平後,胡適索性破罐破摔,要和江冬秀離婚,這時江冬秀去廚房拿了把菜刀,要帶着孩子自盡,還要將胡適的婚外戀捅出去,胡適嚇呆了,此後也不敢再提離婚的事,也與曹佩聲斷了。

江冬秀沒有奢求過胡適的愛,她是舊社會的女性,只想保住自己的名分,她抓住胡適愛名,愛面子的弱點,所以知道他有婚外戀要提出離婚的時候,她拿把菜刀耍了潑,讓胡適噤若寒蟬。

在胡適的這段婚姻中,他經常調侃自己說:太太年輕時候是活菩薩,怎好不怕,中年是九子魔母,怎能不怕,老了是母夜叉,怎敢不怕!”

因此別人都知道原來在文壇大名鼎鼎的胡適先生竟是個“懼內”的,可他這個“懼內”都是江冬秀自己一點點憑着自己的樸實真誠感化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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