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轉擴!襄陽這些地點禁止垂釣,否則拉黑

漢江實行禁漁後,

市民還能在江邊釣魚嗎?

最新標準來了~10月12日,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市水利和湖泊局七部門聯合出臺了《襄陽市漢江水域垂釣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這些區域禁止垂釣

《辦法》明確了禁止垂釣區域。綜合考慮環境保護、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等因素,凡屬橋樑上、高速公路邊、街道邊、航道、渡口、港口碼頭、錨地、輸電線路下、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和其他有明顯或潛在危險的區域均爲禁止垂釣區域。

襄陽市區禁釣區域除本條前款規定外,襄樊長虹大橋(含橋下)至原襄樊漢江大橋(含橋下)之間區域也屬禁釣區。

各縣(市、區)自行確定禁釣區域。

禁止這些垂釣行爲

垂釣應遵循“一人、一杆、一線、一鉤(單鉤)”的原則。禁止以下行爲:

(一)使用一人多杆、多線多鉤、長線多鉤、單線多鉤、爆炸鉤等對水生生物資源破壞較大的釣具釣法;

(二)使用各類探魚設備和視頻裝置進行垂釣,魚槍、魚叉、魚鏢、弓弩等手段射魚;

(三)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釣餌、窩料和添加劑及魚蝦類活餌進行垂釣;

(四)垂釣水生野生保護動物;

(五)使用船舶、舶艇、排筏等水上漂浮設施進行垂釣;

(六)垂釣漁獲物買賣交易,有交易行爲視同非法捕撈;

(七)使用其他禁用的釣具。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

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查處,

對違規垂釣三次及以上者

納入誠信系統失信人名單,

實行失信聯合懲戒。

請大家文明垂釣,

不損壞堤防、護岸、岸邊樹木,

不向河道內或岸邊

丟棄垃圾及廢棄物、

投放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離開垂釣區時,

將廢棄物回收帶走。

共同守護漢江母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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