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保監會通報問責處理浦發、廣發銀行重大案件責任人員:33人被判刑,359人被追責

記者 | 張曉雲

10月16日,銀保監會在官網通報了此前在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和廣發銀行惠州分行發生的兩起重大案件查處工作中,持續推動對相關責任人員的問責處理工作,共有33人被判刑,359人被追責。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繼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大監管力度,深化整治市場亂象,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

具體來看,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發生的違規發放貸款案件,銀保監會已依法對浦發銀行總行時任董事長、時任行長、1名原副行長等總行責任人員,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原行長、2名副行長、1名部門負責人和1名支行行長等分行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罰,並責成浦發銀行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處理。目前,已有311名責任人員受到浦發銀行內部問責,多名中高層管理人員受到黨紀處分,地方人民法院已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原行長等21名刑事被告人作出判決。

對此,浦發銀行表示,該行已按照黨紀黨規和行紀行規,對有責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同時,有關涉案人員已由法院依法判決。目前,成都分行已完成違規貸款的合規整改工作,並對風險資產進行了全面評估、分類施策、強化管理,風險總體可控;客戶權益未受影響。該行自2016年起對成都分行進行班子重組和文化重塑,現在分行員工隊伍穩定、各項經營管理工作正常。

對廣發銀行惠州分行發生的違法違規擔保案件,銀保監會已依法對廣發銀行總行時任董事長、時任行長等總行責任人員,對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原行長、2名副行長、2名原紀委書記及6名涉案人員等分行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罰,並責成廣發銀行總行按照黨規黨紀、內部規章對總行相關高管及責任人員嚴肅處理。目前,已有48名責任人員受到黨紀處分、內部問責,地方人民法院已對包括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僑興集團有限公司涉案人員等在內的共12名刑事被告人作出一審判決。

廣發銀行表示,目前,司法機關已查明該案系以僑興集團相關高管爲首僞造該行印章實施的詐騙犯罪行爲,該行已經並將繼續積極配合司法機關查清事實,依法處置。

廣發銀行方面同時表示,“近年來,我行全面強化黨的領導,持續向發展大局聚焦、向主流市場聚力,堅持規模與效益穩步提升、質量與結構同步優化,向上向好發展態勢強勁。我行深刻汲取歷史教訓,加強源頭管理,堅持強化制度建設與嚴格制度執行並舉,對標監管新規對現有規章制度查漏補缺,紮緊制度籠子,完善案件防控與員工行爲管理機制,組織系列聯合排查等專項治理,以問題整改爲抓手舉一反三堵塞風險漏洞,嚴處違法違規行爲,切實保障穩健合規經營,努力開拓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根據銀保監會2019年10月12日通報,針對浦發銀行、廣發銀行在此前重大案件中暴露出來的突出問題,銀保監會依法對時任董事長及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處罰問責。

浦發銀行成都分行此前發生違規發放貸款案件,浦發銀行對該分行授信業務風險狀況嚴重失察,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覈查整改,同時還存在有關重大審計發現未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關鍵崗位輪崗制度執行不力等問題。浦發銀行分管相關業務的副行長穆矢被處以警告並處罰款30萬元。時任董事長吉曉輝、時任行長朱玉辰在管理中存在失職行爲,均被處以警告並罰款20萬元。

廣發銀行2012年至2016年期間合規經營類與風險管理類指標設置不合規,同時在員工行爲管理、輪崗制度、案防制度建設與執行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在多個因素綜合影響下,廣發銀行惠州分行爆發了違法違規擔保案,影響惡劣。廣發銀行時任行長利明獻在管理中存在失職行爲,時任董事長董建嶽未及時糾偏並監督高管層有效履職,均被處以警告。

2018年1月19日,原銀監會發文,表示經過立案、調查、審理、審議、告知、陳述申辯意見覆核和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四川銀監局依法查處了浦發銀行成都分行違規發放貸款案件,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罰款4.62億元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原行長、2名副行長、1名部門負責人和1名支行行長分別給予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警告及罰款。當時,相關涉案人員已被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且銀監會已依法對浦發銀行總行負有責任的高管人員及其他責任人員啓動立案調查和行政處罰工作。

原銀監會表示,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存在重大違規問題,立即要求浦發銀行總行派出工作組對成都分行相關問題進行全面覈查。通過監管檢查和按照監管要求進行的內部覈查發現,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爲掩蓋不良貸款,通過編造虛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權審批等手法,違規辦理信貸、同業、理財、信用證和保理等業務,向1493個空殼企業授信775億元,換取相關企業出資承擔浦發銀行成都分行不良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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