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日報

拆穿幣圈暴富“神話”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周 琳

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少數打着“虛擬貨幣能發橫財”旗號的金融騙局,正是通過區塊鏈虛擬貨幣、學習數字貨幣知識、“無風險代幣”等手法誘導新用戶入羣——廣大投資者應擦亮雙眼,警惕炒幣騙局。

由“老師”“專家”“幣圈意見領袖”直播教學、投資價值盤、帶頭致富——不少投資者可能對這樣的虛擬貨幣公司“獲客”手法並不陌生。事實上,部分名義上是金融數字貨幣培訓、區塊鏈貨幣技術展示的微信羣,一旦拉入新人就抓緊時間“洗腦”,一場謀劃已久的騙局伴隨着“新韭菜們”一夜暴富的炒幣夢開始。

“擊鼓傳花”的遊戲

“目前資金存取管理這麼嚴,到哪都得實名制,怎麼才能‘不留痕跡’將國外合作方的‘回扣’轉到我名下呀?”在北京某外貿企業工作的小張,最近在一位“神祕牛人”的微信“建議”下打起了偷拿海外回扣的主意。

“牛人”自稱能告知其最隱蔽的資金轉移妙招:“我們這個互聯網平臺的虛擬貨幣可實現跨境交易,國內買入境外賣出,隱蔽無限額。這可是採用了先進的區塊鏈技術,安全匿名,全球通用,還能升值賺收益。”

果真如此嗎?小張將7年合作回扣盡數轉到“牛人”推薦的互聯網平臺購買虛擬貨幣後不久,網站再也登錄不上去,所謂“牛人”的微信也不見蹤影。

追悔莫及的小張最後從公安民警那裏得到了真相:原來,不法分子利用虛擬貨幣匿名化與去中心化特點“洗錢”。以某特幣、某代幣爲代表的虛擬貨幣已成爲犯罪分子的工具之一,像小張這樣喫虧的大有人在。

與小張不同,剛參加工作的小李總想着發橫財,並接到“夢寐以求”的電話——“您好,我是代幣空間的客服,現特邀請您加入我們的貴賓虛擬貨幣圈交流羣,分享賺錢經驗。”小李最終被誘惑,加入一個名爲“幣圈粉絲社區”的微信羣。一些“老師”“專家”起初在羣裏科普幣圈資訊、分析行情、講解“數字貨幣”知識,爲後期互動“鋪路”,小李聽了深信不疑,卻在投資買了數千元虛擬貨幣不久,被客服踢出微信羣。

類似這樣不法機構打着數字貨幣的幌子“蹭熱點”、開展金融詐騙的案例並不鮮見。在部分業內人士看來,普通投資者分不清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加之近期數字貨幣新聞不斷,給拆穿相關騙局帶來難度。

光大證券分析師孔蓉提醒,不法分子常用虛擬貨幣詐騙具有幾大特徵:一是將非法所得通過虛擬貨幣轉到海外平臺,換成外幣存入海外賬戶或再轉回國內;二是自行發行虛擬貨幣,用類似傳銷方式吸引他人集資購買,騙取錢款;三是在無需實名認證的境外賭博網站,用虛擬貨幣支付賭資,隱藏資金來源;四是將非法所得通過虛擬貨幣購物,拿到物品後售出獲得現金,掩蓋資金來源。

認清“李鬼”的虛假屬性

玩數字貨幣概念,是虛擬貨幣騙局中最常用的手法。那麼,虛擬貨幣與數字貨幣究竟是何關係?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爲,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是基於清算方式而出現的現鈔之外的“記賬貨幣”。其基於區塊鏈等互聯網新技術,融合了加密電子貨幣體系的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發行的另一種形態法幣。簡而言之,它是數字化的人民幣,目的是替代現金(紙幣、硬幣)成爲中國的法定貨幣,是貨幣供給中的M0(現鈔)。由於擔心紙鈔可能傳播病毒,新冠肺炎疫情成爲各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催化劑。目前,世界各國央行都在發展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有兩方面特點:一是國家信用背書,具有無限法償性與強制性。二是幣值穩定,適用於各類經濟交易活動。

虛擬貨幣又是什麼?業內並無統一概念,一般認爲,這是一種電子或數字產品,如Q幣、比特幣等。董希淼認爲,虛擬貨幣本質上不是貨幣,而是一種虛擬商品。因爲缺乏足夠信用支撐,虛擬貨幣無法承擔法定貨幣職能,且不能作爲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與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目前,各國對虛擬貨幣的監管規則與尺度不一,但多數國家將虛擬貨幣視爲私人部門的某類產品。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表示:“虛擬貨幣特指以區塊鏈爲技術基礎的虛擬貨幣,其作爲貨幣仍存爭議,在國外更多將其定位爲商品。比如,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更多將其劃歸期貨範疇。”

大多數私人發行虛擬貨幣的背後並無實際兌付渠道與資產擔保,因此實際上發行以區塊鏈爲技術基礎的虛擬貨幣一般被視爲一種融資,在沒有信用保障前提下風險非常大。但有一點,由於國際非公開貨幣流通渠道有較大需求,比特幣以先發優勢在私人鑄幣領域獲得一定支付保障,這使得比特幣雖是私人鑄幣,但獲得了部分市場認可,成爲一種事實上的支付方式,但未來是否可持續發展,仍具有較大不確定性。

風險防控從不存僥倖開始

實際上,虛擬貨幣宣稱應用的區塊鏈技術本身並無“罪過”。金牛理財網分析師宮曼琳認爲,區塊鏈技術就像一個完整的、分佈式、不記名、不可篡改的賬本。這個賬本可以在各個使用者之間自由傳遞,既提高了使用安全,又增加了信息傳播效率,能幫助各個行業提升技術安全水平——即便不在貨幣領域應用,目前在其他金融領域也有不少應用案例。

那麼,不法分子爲何盯上區塊鏈技術應用的個案——虛擬貨幣呢?答案之一是虛擬貨幣無擔保且價格彈性很高。通俗地說,虛擬貨幣價格漲跌幾乎全看互聯網平臺的“臉色”,且成本極低。

我們來看一個真實案例:2016年,張某在境外註冊“××區塊鏈控股公司”,通過微信營銷,誘騙公衆購買“虛擬貨幣”與生產“虛擬貨幣”的礦機。初期,他採取給投資者一定返利、拉下線、收取入門費、層層提成等方式騙取資金。資金往來多采用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方式,詐騙資金被迅速用於購買房產、車輛等。此案涉及受害者約16萬名,金額2億多元,而張某自身投入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到底該如何預防虛擬貨幣騙局?廣大投資者首先應注意:虛擬貨幣投資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任何試圖逾越紅線者均不可心存僥倖,通過虛擬貨幣“洗錢”、投資虛擬貨幣一夜暴富、通過虛擬貨幣非法集資等行爲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針對部分不法機構打着區塊鏈與金融創新“旗號”,推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租用境外服務器搭建網站,聲稱獲得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爲投資賺取高收益,並聲稱“高收益低風險”的理財產品等行爲,投資者要保持高度警惕,這些行爲極可能是涉嫌虛擬貨幣的詐騙行爲。

盤和林表示,虛擬貨幣無擔保物並由私人發行,沒有安全保障,但擁有價格彈性,可以漲得很高。值得注意的是,私人發行的虛擬貨幣價格波動基本遵循金字塔結構,又叫作“龐氏騙局”和“擊鼓傳花”。如今,大量虛擬貨幣公司之所以依然存在,是由於當前對虛擬貨幣界定依然模糊,尤其是比特幣成爲一種事實貨幣這一點,對很多投資者產生了誤導。然而,人們對於新模式的理解有時是漸進式的,先讓其發展看一看是否可行,也是對待新技術的一種方式。

對於遏制幣圈亂象,盤和林開出了兩張“藥方”:一是完全禁止無擔保體系的虛擬貨幣,禁止私人濫用虛擬貨幣融資等;二是可將私人鑄幣定性爲股權融資,將其定性爲投資品,必須提供擔保與兌付保證等。然而,目前我國投資人適當性教育仍不是很成熟,因此一定的投資者教育先行非常必要,對於相關領域的發展切不可操之過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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