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餐飲企業垃圾桶內可套袋收集廚餘垃圾

新京報快訊(記者 陳琳)10月19日,記者從北京市商務局獲悉,《北京市便利店(超市)生活垃圾分類指引》已於近日發佈。其中餐飲企業生活垃圾分類指引中規定,可以在垃圾桶內套袋收集廚餘垃圾。

餐飲企業生活垃圾分類指引中明確,餐飲門店可根據生活垃圾產生量和分類方法,合理設置經營場所內用餐區和食品加工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實行由顧客用餐後自行退還餐盤餐具的,用餐區應設置廚餘垃圾、其他垃圾兩類垃圾桶,可根據需要設置飲料殘液桶;實行由服務人員回收餐盤餐具的,用餐區可不必設置廚餘垃圾、其他垃圾兩類垃圾桶,服務人員回收餐具時,應將廚餘垃圾、其他垃圾分類收集。食品加工區須設置廚餘垃圾、其他垃圾兩類垃圾桶。

餐飲門店位於商場、超市、商業綜合體內的,不必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桶,交由物業管理責任人統一回收;獨立經營的餐飲門店,應在店內設置一處可回收物桶(點)和有害垃圾桶(點)。

餐飲門店內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數量、規格、樣式可根據品牌風格與實際需要確定,不要求統一擺放“綠藍灰紅”四色垃圾桶。本着利舊節約的原則,現有整潔、完好的垃圾收集桶在更新垃圾分類標識後可繼續使用,垃圾桶的顏色與標準應儘量相符,方便顧客及服務人員辨認並準確分類投放。

顧客用餐後產生的廢棄醬包、醬料盒等應投放到其他垃圾桶中,並按其他垃圾收集。可以在垃圾桶內套袋收集廚餘垃圾。除疫情防控特殊要求外,顧客廢棄的口罩歸類爲其他垃圾。

另外,指引規定,餐飲企業應當與有資質的收運單位簽訂垃圾收運合同,餐飲門店位於商場、超市、商業綜合體等內的,垃圾清運按照相關物業管理責任人的要求進行。

記者瞭解到,《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並未對廚餘垃圾投放時是否“破袋”進行限定。但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公佈的《北京市居住小區垃圾分類實施辦法》中有這樣的表述:爲了切實提高廚餘垃圾的分出質量,交付運輸時應做到“無塑料橡膠”。

新京報記者 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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