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經過14個月的調查之後,美國政府終於在週二對谷歌提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訴訟,指控該搜索巨頭利用不公平的方式維持其在搜索和搜索廣告領域的壟斷地位。

美國司法部連同11個州在聯邦法院對谷歌發起訴訟,指控谷歌利用自己在搜索領域的領先優勢所賺到的錢,“收買”其他公司來維持自身的領導地位並排擠競爭對手。例如,谷歌每年向蘋果支付數十億美元,從而使自己的搜索引擎成爲Safari瀏覽器上的默認搜索引擎,而使用谷歌的Android操作系統的設備均預裝有谷歌的搜索引擎。

訴訟寫道:“二十年前,互聯網剛剛興起,谷歌從一家草草成立的創業公司,憑藉其創新的搜索方式,一躍成爲硅谷寵兒。曾經的谷歌早已不再。如今的谷歌只是互聯網壟斷的守門人。”

在新聞發佈會上,司法部官員稱,政府將插手,保護消費者和谷歌競爭對手們自由訪問市場的權利。官員稱,谷歌通過獨家商業交易非法維持自身的壟斷地位。這些交易,幫助谷歌讓自己的搜索引擎和瀏覽器成爲設備上的默認配置,並排斥競爭對手。

“如果政府不執行反壟斷法以確保競爭,我們將失去下一波創新浪潮,”司法部發言人馬克·賴蒙迪(Marc Raimondi)在新聞發佈會上說,“若果真如此,美國人將永遠看不到下一個谷歌的誕生。”

訴訟還認爲,谷歌的反競爭行爲正在損害三個關鍵羣體:美國消費者,他們“被迫接受”谷歌那經常引發爭議的隱私政策;廣告主,他們必須向谷歌支付一筆“通行費”,才能觸達自己的目標客戶;以及和谷歌有競爭關係的科技公司,他們“始終無法擺脫谷歌的陰影”。

司法部發起的這次訴訟,是自1998年微軟反壟斷案以來,針對科技公司的最大規模反壟斷案。“根據早已頒佈的反壟斷法,谷歌的行爲是反競爭的,”新的訴訟寫道。司法部還將谷歌的案子與當年的微軟案作比較,後者將其互聯網瀏覽器設置爲Windows操作系統上的默認瀏覽器,並且無法刪除。

如果司法部的案子最終結果是剝離谷歌的搜索引擎的話,那麼這起訴訟可能會對谷歌的業務造成潛在的生存威脅。上個季度,谷歌的搜索引擎爲該公司貢獻了210億美元收入,佔到總收入的一半以上。

谷歌方面自然是駁斥了該訴訟的依據,稱該訴訟爲“不確定指控”,並強調消費者可輕鬆使用谷歌之外的其他公司產品。

“司法部今天提出的訴訟存在嚴重缺陷,”一名谷歌發言人在聲明中寫道,“人們之所以選擇谷歌,是因爲他們願意選擇谷歌,而不是因爲他們被迫這樣做或因爲他們無法找到其他替代品。”

該訴訟提起的時機正值大型科技公司與美國政府之間政治關係日益緊張之際。據稱,總檢察長比爾·巴爾(Bill Barr)之前曾要求加速訴訟進程,以便在11月的總統大選之前發起訴訟。

下面,我們就來詳細分析這起訴訟,及其政治後果和谷歌與司法部未來面臨的複雜局面。

起訴谷歌

司法部認爲,谷歌搜索在美國具有壟斷性質,幾乎90%的互聯網搜索來自於谷歌搜索。訴訟稱,谷歌通過反競爭行爲,試圖非法維持自身統治地位。

司法部在其訴訟中表示,谷歌使用獨家商業合同,來限制競爭對手公司在谷歌的Android移動設備上投放產品的能力,並花錢讓設備製造商(如蘋果)和運營商(Verizon)等放棄其他搜索引擎,而使用谷歌的搜索產品。

訴訟辯稱,這些行爲違反了具有近百年曆史的《謝爾曼反壟斷法》。該反壟斷法禁止公司通過“任何合同、合併或共謀”等方式進行壟斷。

訴訟還表示,谷歌利用其在搜索領域的巨大市場份額所帶來的利潤,通過向蘋果、LG和AT&T等公司支付一定金額的方式,讓其產品成爲對方設備上的默認搜索引擎,從而提高潛在競爭對手的競爭門檻,並進一步鞏固自身的市場地位。

“多年來,谷歌一直使用反競爭策略,來維持並擴展其在一般搜索服務、搜索廣告以及一般搜索文本廣告等市場上的壟斷地位——這些服務正是谷歌商業帝國的基石,”訴訟報告寫道。

但谷歌表示,自己的合同與其他公司促銷自家產品的方式沒有明顯差別。

“和其他多數企業一樣,我們花錢推廣自己的服務,就好比一個穀物品牌也會付錢給超市,把自己的產品放在顯眼的位置一樣,”谷歌在回應司法部訴訟的文章中寫道。

司法部則表示,谷歌的合同有助於該公司維持其搜索壟斷,因爲搜索業務的規模有助於該業務的有效性:擁有的用戶數據越多,搜索結果越準確。此外,使用谷歌搜索的人越多,爲了觸達目標人羣而願意向谷歌付錢的廣告主也越多。

“沒有質量、影響力和財力,谷歌的競爭對手便難以對谷歌的長期壟斷造成任何有意義的競爭壓力,”訴訟報告寫道,“通過扼殺競爭,谷歌損害了消費者和廣告主的利益。”

聯邦貿易委員會反壟斷部門前主管、查普曼大學反壟斷法教授托馬斯·坎貝爾(Thomas Campbell)表示,司法部的訴訟另一個引人注目的地方在於,它的重點關注是缺乏競爭會如何降低品質,而不是谷歌的壟斷會如何提高價格。

坎貝爾說:“通常,在反壟斷案件中,爭論的焦點是,由於排他性行爲的存在,市場被壟斷,消費者被迫接受更高價格。”但是在本案中,“重點是,用戶無法再獲得一個可保護他們隱私的搜索引擎。”

本月初,國會衆議院司法委員會反壟斷小組也發佈過一份報告。該報告的範圍比這起訴訟範圍更廣。衆議院司法委員會反壟斷小組的報告也討論了谷歌如何偏好自己的搜索結果,打壓競爭搜索平臺的結果——如Yelp上的餐廳評價或Expedia上的航班查詢。

司法部的案子則僅側重搜索業務,並沒有討論其他谷歌占主導地位的行業,如在線廣告、智能手機操作系統和網頁瀏覽器等。批評者認爲,谷歌利用其在各個領域的優勢,強化自身的其他業務。

民主黨州總檢察長或可在未來的訴訟中針對這些其他的問題。司法部也可能會隨着案件的推進,不斷擴大訴訟範圍。

大型科技公司監管背後的複雜兩黨政治

在谷歌被起訴的同時,公衆和政治界對主要科技公司的財務和政治影響力的反對之聲已然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民主黨和共和黨的議員都希望監管大型科技公司,儘管他們對爲什麼以及如何監管這些科技巨頭仍未達成一致。

特朗普總統,以及衆多民主黨和共和黨議員,越來越咄咄逼人,認爲谷歌等主要科技公司迄今爲止已經積累了太多市場力量。他們認爲,這些公司扼殺了競爭,使得消費者在網絡上除了使用這幾家公司的服務之外,別無選擇。

這倒是與美國政府數十年來的普遍法律態度背道而馳。從歷史上看,以往的觀點是,想要拆分一家公司,你不僅要證明它是一家壟斷公司,還要證明因爲缺乏競爭,消費者爲它的產品付出了更高的價格。

但是,在過去幾年中,這種思維發生了變化。一定程度上,這還得感謝新一波具有影響力的法律學者發起的學術運動——“hipster antitrust”(憤青式反壟斷),以及大型科技公司對美國公衆的影響力所招來的越來越高漲的兩黨派政治牴觸情緒。

“這是政府對壟斷權力態度的一個重大轉變,”反壟斷非營利組織Open Markets Institute的執行策略主管薩利·哈巴德(Sally Hubbard)說。

本月初,民主黨領導的衆議院司法委員會結束了對主要科技公司長達一年的調查,並得出結論認爲,谷歌、亞馬遜Facebook和蘋果等,均使用壟斷權力以保護他們各自在行業中的優勢地位。這項調查爲議員在將來推出監管科技公司的新法規奠定了基礎。

民主黨派的激進人士如伊麗莎白·沃倫(Elizabeth Warren)和伯尼·桑德斯(Bernie Sanders)長期以來堅持認爲,美國需要新的法律,來拆分這些大型科技公司。他們表示,這些科技公司積累了太多市場力量,正在損害美國民衆和美國經濟。

與此同時,共和黨人則對大肆鞭撻科技公司,他們的理由更爲具體:未經證實的、所謂的“反對保守派”偏見。Facebook和Twitter近來對共和黨政客及部分保守派新聞機構發佈的內容進行事實覈查,甚至屏蔽無根據內容的做法,引來共和黨人的進一步不滿。

包括特朗普在內的一些保守派人士不斷呼籲國會,廢除第230條規定。這條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互聯網法,旨在保護社交媒體公司免於因用戶在其平臺發佈的內容而遭到訴訟。包括總統候選人喬·拜登(Joe Biden)在內的一些民主黨人士也希望改革第230條規定,只不過訴求與共和黨派有所不同。

在週二宣佈起訴谷歌的新聞發佈會上,司法部的瑞恩·肖爾斯(Ryan Shores)明確表示,該訴訟並未解決有關第230條規定的問題。

“這次的反壟斷案,獨立於社交媒體問題之外,也跟其他一些(至少對我們而言)涉及《通信法》第230條規定的有關歪曲或偏見的科技問題無關,”肖爾斯說。

但訴訟發佈的時機,與這些更大範圍的科技改革討論,卻是相關的。

事實上,有人曾質疑,司法部那麼着急處理谷歌的案子,是不是爲了在大選前發起訴訟,以取悅特朗普。特朗普一直要求儘快推進該案子,這也是特朗普政府針對大型科技公司的廣泛政策的一部分。

如果拜登成功當選下一任美國總統的話,他治下的司法部可能會繼續審理當前的案子並完善各項指控,也可能會徹底撤銷該案。數位法律專家表示,考慮到兩黨對監管科技公司的支持,潛在的拜登政府可能會以某種方式繼續推進這起訴訟。

另外,皮尤研究公司在6月份開展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美國公衆也越來越質疑大型科技公司的力量,大約一半受訪者認爲需要加強對主要科技公司的監管。

根據先前的報道,甚至有一些谷歌自己的員工(通常爲匿名)也表示,應該拆分公司,來幫助谷歌找回曾經的創業精神。他們相信,谷歌需要這樣的精神,來保持持續的創新。

這對谷歌的未來意味着什麼?

在這起訴訟得到任何有意義的解決之前,谷歌和司法部將面臨一條漫長而又複雜的道路。

這起案子可能需要數年時間纔能有結果;要知道,微軟的司法部發壟斷案也是花了好幾年時間才最終達成和解。

同樣地,谷歌反壟斷案也可能會拖延數年之久——而且,谷歌顯然有很大勝算,或者谷歌也可以向微軟學習,與美國政府達成和解,從而避免被拆分。

但與此同時,反壟斷行動的威脅也將揮之不去,迫使谷歌處於防禦狀態,並可能會減慢該公司的發展,阻止其繼續採取曾經使得該公司成功的商業策略——例如,收購YouTube、Android和DoubleClick等公司。

哈巴德說:“當年微軟的案子結束時,我們看到他們改變了自己的商業行爲,並對整個行業帶來廣泛影響。”哈巴德認爲,同樣地,今天的訴訟不僅會影響谷歌,也會影響其他科技巨頭(如亞馬遜、Facebook和蘋果),讓他們不再能夠肆無忌憚地收購競爭對手或採取可疑的商業合同來鞏固自己的市場力量。

若有更多州檢察長簽字支持這起訴訟,司法部訴谷歌一案的影響力或將更大。

但是,到目前爲止,尚無民主黨州檢察長簽字支持該案,但包括紐約州檢察長萊蒂西亞·詹姆斯(Letitia James)在內的少數州檢察長已經表示,在他們完成了自己的獨立調查之後,可能會簽字支持司法部的案子。

當然,司法部或各個州也可能會針對亞馬遜、Facebook還有蘋果提起更多訴訟。隨着案件的審理,國會也可能會通過新的立法。

但無論司法部的訴訟案最終結果如何,對大型科技公司而言,起訴本身已經標誌着一個明顯的轉折點。像谷歌這樣的巨頭公司,在恣意擴大商業帝國的同時,將再也無法指望可以繼續規避過時的法規而不受懲罰。相反,他們將被視爲潛在的有害機構,他們的權力需要得到政府的監管,因而他們也將面臨越來越嚴格的審查和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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