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古時候中國的各個朝代,似乎每一個時期都有貪污腐敗的現象存在,這一點不可能百分之百避免,畢竟所有人都難以避免貪婪這一本性,除非是已經徹底大徹大悟的聖人,對於平常人來說,能夠剋制住自己的貪慾就已經是一件相當了不起的事情,明清時期,朝廷官員腐敗現象嚴重,他們搜刮民脂民膏,看上去清貧,實際上卻家財萬貫。

也許有人會說,只有有人存在的地方,就必然會存在類似的問題,但是在宋朝的時候,貪污腐敗的現象卻特別少,這不免讓人聯想到,難道是宋朝制定的法律太過嚴苛?就好似秦朝那般輕罪重罰?非也,這都是因爲宋朝官員的福利制度太好,官員的工資水平如果很高,自然也就不會想要去貪污。

相反官員的工資水平太低,連自己的家人都養不活,必然會想盡一切辦法籌集資金,而古代社會看不起經商者,所以官員是萬萬拉不下臉面去行商,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由於官員職位的特殊性,名下根本不可以擁有商業性企業,不管是餐館酒樓,還是各種零售店鋪,通通都不能開設,因此他們來錢的唯一渠道就是接受別人的一些賄賂。

不過宋朝的官員完全沒有這種困擾,因爲他們不僅工資高,還可以身兼多職,也就是說,同時賺好幾份錢,包拯就是如此,說起包拯,人們的第一時間都會想到他是開封府的"老大",每個月都要處理一些民生案子,但是同時他也是龍圖閣大學士,並且還擔任尚書省的右司郎中,身兼三職。

一人身兼多職這種事情在宋朝極爲常見,而作爲龍圖閣大學士,包拯一個月可以拿到138貫錢,也許大家對於這個數字沒有概念,換算成現在的價格相當於12萬人民幣,絕對算得上是高薪,再加上包拯還有另外兩項工作,這樣一來,輕輕鬆鬆就能賺30萬左右,而其他官員的收入也大抵如此。

還有一人也是一個典型例子,王安石擔任宰相多年,一個月可以拿到300貫,也就是說,他一個月的工資能夠維持在26萬元左右,難怪宋朝文人居多,畢竟就連統治者都對文人如此重視,不管是貴胄子弟還是平民百姓自然想要讀書考取功名,進而賺得高薪了。

不過這並不能說明,就一定不會有貪污腐敗的現象存在,即使宋朝官員的薪資待遇這麼好,但是依舊有人不滿足,就拿蔡京來說,他也曾擔任過宰相,但是高額的薪資並沒有填滿其貪慾,反而助長了他收受賄賂的野心。

但是他最後的下場卻很很慘,由於犯下大罪,所以被流放至嶺南,在途中雖攜帶了大量金銀珠寶,奈何百姓憎惡這個大貪官,所以一丁點的食物都不賣給他,最終蔡京被活活餓死,由此可見,貪官的下場有多麼慘,但是像包拯這樣一心爲名的好官,深受百姓愛戴,自然是流芳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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