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網2020年10月21日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審議稿)》,其中關於“襲警罪”的條文倍受關注。最新的刑法修正案,明確了襲警的幾種重要的情形,包括使用槍支、管制刀具、駕駛機動車撞擊等形式。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駕駛機動車撞擊,這種方式目前在基層理解偏差較大,很多地方依照造成的實際後果來判斷,撞成重傷或者死亡自然不必說了,如果僅僅是撞倒或者頂在前機器蓋上走,很多地方根本就不予處置。

相信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臺,將有力震懾敢於衝撞警務人員的不法司機,給警察隊伍予強有力的保護。

今年8月10日,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趙克志就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代表國務院報告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情況時說,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單獨規定襲警罪。

趙克志說,近年來,一線公安民警在執法執勤中遭受阻撓執法、暴力抗法、造謠誹謗事件時有發生,多起性質惡劣的襲警案件引發廣泛關注和強烈反響,社會各界紛紛呼籲嚴懲此類犯罪。暴力襲警嚴重衝擊法律底線,損害黨和政府權威,嚴重影響民衆安全感,也嚴重傷害廣大民警的職業榮譽感。

短短兩個月,就從建議落實到了具體法律條款!爲趙部長點贊!呼籲檢法嚴格依法嚴懲暴力襲警!

(來源:小警之家)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