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免費水果和刷單詐騙,看起來風馬牛不相及,卻是騙子的一個新“套路”。浙江慈溪的陳女士(化名)就遇到了這樣一個“局”,損失了3萬塊錢。

這一切,都要從今年2月說起。

那天,陳女士在朋友圈看到了一條“掃一掃,免費領榴蓮”的廣告海報。她通過廣告上的二維碼添加“商家”爲好友,按“商家”要求,填寫了自己的姓名、電話和收貨地址,並把海報轉發擴散至自己微信朋友圈。

很快,陳女士被“商家”拉入了一個微信羣。羣裏沒有人提榴蓮,反而都在討論刷單的事。看着聊天中不斷出現的“賺了”“賺了多少”等等消息,陳女士有些心動了。羣接待員表示,刷單是自願行爲,不影響免費領榴蓮。

於是,陳女士對照教學視頻,開始操作充值、獲利、提現等步驟。小賺之後,陳女士開始嘗試大金額刷單。

但這一次,本金和佣金卻遲遲沒能到賬,加起來一共3萬多塊錢。

詢問接待員,對方卻多方找藉口讓陳女士繼續刷單。而另一邊,所謂的免費榴蓮遲遲沒有出現。意識到上當的陳女士報了警。

警方經過偵查,起底了隱藏在這起“免費送榴蓮”背後,橫跨三省的微信“吸粉”、網站“吸金”詐騙團伙與普通的刷單詐騙不同,這個詐騙吸引人“入局”靠的是“免費水果領取”的噱頭。

據警方調查,這一過程由重慶的“吸粉”團伙全權負責,通過“免費領取榴蓮”吸引人員聚集,組羣后就將微信羣轉手倒賣給福建的“刷單”團伙實施詐騙,並由“洗錢”團伙進行資金轉移。據警方初步查證,該詐騙團伙涉案金額達3800萬元。

“吸粉”團伙的負責人爲田某某,28歲,重慶人。2019年11月左右其在重慶開設了一家科技公司,和自己的表弟陳某一起做起了“吸粉”生意。

田某某負責與需要“吸粉”的客戶對接,公司客服通過進入一些大羣發免費福利廣告,吸引不特定用戶掃碼添加公司持有的微信號後,再將這些用戶“引流”至客戶設立的微信羣組,由他人在羣內實施詐騙等信息網絡犯罪活動。

每拉滿一個羣,田某某等人可獲利80至90元不等。雖然知道客戶買羣是爲了做違法的事情,自己的行爲也是違法的,但抱着僥倖心理,他們仍保持着和對方的合作。

截至案發時,田某某等人已非法獲利人民幣共計130餘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田某某、陳某等10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積極提供幫助,情節嚴重,其行爲均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最終,被告人田某某、陳某等10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至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不等刑罰,並處16萬至7000元不等罰金。犯罪所用工具予以沒收;被查扣涉案資金66萬元上繳國庫;其餘違法所得,繼續追繳。

“刷單”“洗錢”團伙成員另案辦理中。

【法官提醒】

警惕“免費”二字,不要隨意掃碼添加陌生人、加入陌生微信羣,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穩賺不賠”“低成本高回報”等宣傳標語,要相信“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不要被蠅頭小利所迷惑。若是發現不幸被騙,要第一時間報警,並及時提供信息,維護自己權益。

來源:浙江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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