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明溪縣人民法院接到申請人舉報,被執行人江某躲藏家中,明溪法院將其拘傳到庭。被執行人江某迫於法律威懾,立即履行還款義務,該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成功執結。

2018年6月11日,被告江某以資金周爲由向原告洪某借款13萬元,雙方約定了還款期限,期限屆滿後,江某拒不歸還欠款且不知所蹤。無奈,洪某提起民事訴訟。判決生效後,被告江某依舊不知所蹤拒不償還欠款。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官向被執行人送達了案件執行通知書及其他執行法律文書,敦促被執行人江某履行還款義務,被執行人始終不露面不履行還款義務。

10月24日,申請人洪某向執行法官舉報,被執行人江某躲藏在家中。在申請人洪某帶領下,立刻前往將其拘傳到法院。執行法官告知其不履行義務,將採取司法拘留、罰款等措施;構成拒執罪,將移送公安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執行人江某迫於法律威懾,又擔心其省外生意被中斷,隨即表示願意履行義務,電話通知家人送來10萬元現金,其餘3萬元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履行完畢履行,該案執結完畢。

作者:曾飄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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