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父母當“老賴”,子女星途也受害!究竟父母債務孩子是否需附連帶責任?

來源:金融時報

日前,有網友曝組合R1SE周震南的父母身負債務,從2016年起便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作爲失信被執行人子女的周震南,因生活上的高消費也遭到質疑。

根據天眼查資料顯示,周震南的父親周勇爲四川省簡陽市大地生態發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且該公司爲周勇全資控股。

網友曝由該公司開發的小區,拖欠銀行貸款以及挪用業主的物業維修基金,有的業主甚至連產權證都沒拿到。

事件被曝出後,更多網友在網絡上發聲。

據天眼查信息顯示,周震南父母周勇及楊後超都被列爲限制高消費人員。

隨後,周震南父親公司發佈聲明,稱受市場環境影響產生了相關商事糾紛,各方已在積極協調處理。

不過,父母均成失信被執行人,作爲兒子的周震南生活卻奢侈,並且從出道至今就一直塑造着富二代的人設,引發網友熱議。曾有節目前往周震南家拍攝,從畫面中可以看出其家中裝修十分豪華。

面對網友們“拿着老百姓的血汗錢立富二代人設”的質疑,周震南公司哇唧唧哇在10月25日發佈了聲明,稱旗下藝人周震南與某商業糾紛有關聯的言論爲惡意揣測,當中夾雜大量不實言論。

周震南迴應

26日晚,周震南在父母欠債風波後發聲,“驟然面對現實內心很煎熬,我愧疚自己對家人的關心不夠,沒有提早發現存在的問題,也愧疚令所有陪伴我、愛我的人受到傷害,更愧疚給大家帶來了這麼大的困擾。”表示法律的問題法律自會解決,他會幫助父母挺過難關,也會幫助所有因此受損的人們挽回損失。

然而,不少網友卻對此說法不買賬。

究竟父母債務

孩子是否需要附連帶責任?

據華律網整理:

《繼承法》(有效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子女對父母的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的,父母的債務由父母的財產負責償還。如果父母死亡後,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以繼承遺產爲限承擔債務,但這種責任不是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爲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爲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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