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年輕人在選擇人生道路的時候,“創業”成爲了熱門項,與兩個好友一起,擼起袖子便幹了起來。可是也有很多“合夥人”並不靠譜,沒有走上發財致富的道路,卻走進了“牢獄”之門。

“ 案件

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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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發、餘某寶與陳某等其他三人是好朋友,由於疫情的關係,五人一直沒有就業。在2020年5月初的時候,五個人一起商量着創業,合夥開一家理髮店自己當老闆。經過一番磋商,五人一拍即合,由五人共同出資,並決定由徐某發和餘某寶尋找用來開理髮店的門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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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發和餘某寶在外尋找了幾天,都沒有找到合適的從業門面。直到5月24日,兩人在合肥北城某小區附近尋找到適合從業的門面房,便和房東進行商量租金等問題,準備簽訂合同。徐某發和餘某寶覺得尋找門面房的事情太過辛苦,尋思得搞點茶水費。便虛構所租門面房需要轉讓費50000元爲由,讓其他三位合夥人支付門面轉讓費10000元,幾位合夥人紛紛通過手機轉賬給了餘某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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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所租門面需要裝修,合夥人之一的高某到租用門店實地查看後,感覺他們所租的門面房轉讓費並不值五萬元,高某於是與房東聯繫證實自己的猜想。

看到事情敗露,徐某發便主動與幾人坦白了自己與餘某寶的犯罪行爲。

(以上圖片均來源於網絡)

9月11號,包河區檢察院以詐騙罪對餘某寶、徐某發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審理並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餘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五千元。判處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罰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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