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鞠婧禕相信大家已經都不陌生了,畢竟她可是有着“四千年美女”稱號,這幾年一直就很紅,大家都被她完美的五官給吸引的,拍過的劇也是非常好看,特別是古裝劇,可惜的是因爲上了某檔節目之後,她毀了自己的路人緣,很多人看了都黑她太矯情。

前不久又因“侵犯肖像權”鞠婧禕團隊把一位美妝博主給告上了法庭,原因就是這位美妝博主用了鞠婧禕的照片來推產品,並且對鞠婧禕的照片進行P圖比較,鞠婧禕知道後很生氣,於是就把這位博主給告了,要求對方賠償四十萬。

在這個消息出來之後,大家都以爲這場官司鞠婧禕一定會贏的,可是沒有想到,鞠婧禕敗訴了,10月27號,這位博主在社交平臺上發了動態,表示鞠婧禕團隊是不是窮瘋了,要求賠償四十萬。

鞠婧禕也是很無奈,不僅敗訴還要承擔被告人的案件受理費,而且這位博主還發了判決書上一段話“原告作爲演藝圈的公衆人物,對社會公衆就其公開發布的照片進行評價,理應負有一定的容忍義務”

這判決結果很明顯就是說作爲明星就別沒事找事,可鞠婧禕的團隊隨後表示,該判決書目前還沒有生效,會繼續收集其他的證據來告這位美妝博主。

其實只要大家對別人不進行人身攻擊、不亂造謠生事、不利用別人照片來商用等違法行爲就行,公衆人物本來就靠流量賺錢,自己公開發出去的照片,每個人都有評價的權利,被拿照片P圖的她又不是第一個了,其他明星都沒有說什麼。

因此作爲娛樂圈的藝人也不要太沒事找事了,這樣只會讓觀衆討厭而已,不要總是活在粉絲和團隊的彩虹屁中只會讓自己變得又假又作。朋友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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