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0月31日訊(記者 季宇軒)改革開放以來,江蘇省建築市場發展迅速,各種新型建設組織模式、建造方式層出不窮。相比之下,政府投資工程卻一直沿襲着“誰投資、誰建設、誰監管、誰使用”的習慣做法。致使超標準、超概算、超規模現象或多或少存在。

江蘇打造政府投資工程集中建設新模式

2017年以來,江蘇開展了政府投資工程集中建設管理的創新探索和實踐,按照“投資、建設、監管、使用”相互分離的建設模式,加強對建設過程中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提升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

2018年1月,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省發展改革和財政等部門,印發了《關於推進政府投資工程集中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明確要求“至2018年,全省政府投資工程全面實行集中組織建設”。今年8月,省政府又制定出臺了《江蘇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明確要求“政府投資非盈利性工程項目應當採用集中建設方式組織實施”。

目前,全省各設區市市本級全部建立了集中建設工作體系及明確了集中建設監管機構,全省各地共成立或確定了近600家集中建設實施單位,呈現出“全省聯動、分類指導、整體推進”的良好態勢。

現如今,政府投資工程集中建設新模式正在全省大力推進,多個通過這種模式建造的大型工程項目正在“拔地而起”。

校對蘇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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