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朱女士的孩子由於專注力和抑鬱問題,來到了位於羅湖區金豐城的金博智慧注意力訓練中心,機構推薦了兩期共計45600元的課程,稱可以幫助孩子緩解情緒的問題。朱女士擔心孩子堅持不下去,告知機構報名後隨時有退費的可能,對方也答應了。

但在簽訂《金博注意力訓練服務協議》時,協議上卻寫明不能退費,朱女士問爲什麼沒有退費條款,機構的解釋是這份協議是北京總部的標準協議,他們內部經過了確認,萬一朱女士的孩子無法訓練下去,是可以退費的。

訓練了不到兩週時間,朱女士的孩子就不肯去機構訓練了。朱女士與老師商量,租用了設備在家進行訓練。到了7月末,哥哥仍然不願意去機構訓練,於是朱女士決定申請退費。除去已上課時,機構應退朱女士43890元。

一開始,機構稱退款費用9月中旬會到賬;到了9月15日,又回覆要到9月底才能到賬;到了9月底,又說由於疫情的緣故,學校經營很困難,要到10月底才能到賬。到了10月底,學校突然告知朱女士根據總部要求,退費需要收取3000元手續費。朱女士質疑具體是什麼手續費,對方卻沒有回覆。

記者來到羅湖區金豐城金博智慧注意力訓練中心,機構老師表示公司正在走退費流程,收3000元手續費是應該的。至於其他問題,機構老師讓記者和總部聯繫。

記者撥通了金博教育北京總部段老師的電話,段老師稱這事他們不清楚,具體要和深圳校區的負責人聯繫。記者又聯繫了深圳的負責人田老師,田老師說別再爲這事煩她,讓記者自己在網上找官網的熱線電話諮詢。

最後記者撥打了官網上的電話,諮詢退費中出現的手續費到底是什麼手續費,接線員表示這只是熱線電話,後期具體操作並不清楚,會將此事上報領導。

記者萬分好奇,是什麼樣的手續需要三千元的費用?還是僅僅是巧立一個明目,來剋扣並不算小數目的三千元?對於類似服務協議,之所以出現以上糾紛,都是因爲承諾與合同並不一致。

報道發佈之前,記者收到了當事人朱女士的回覆,說學校老師和她進行了溝通,最終協商的結果是扣除1000元手續費,其餘42890元已退還到賬。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