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路邊的停車位上,經常看到一些滿是塵土和樹葉的“殭屍車”,有的甚至輪胎已經癟了,明顯是好幾個月沒有動了。這些車停在車位上不開,既浪費了公共資源又影響市容市貌。通常每隔一段時間,社區就會主動清理這些“殭屍車”。

近日,杭州的馬先生2017年把一輛車停在餘杭區一停車場,整整3年時間沒動,3年後突然想起,準備把車送去報廢,卻發現車不見了。馬先生告訴記者,這輛紅色奇瑞是2017年11月份在二手車市場花了五六千元買的。當時有購車指標,但手裏沒錢買車,於是買了一輛二手車來保留車牌。

根據馬先生的說法,他當時住在西安新苑東區,把車停在小區門口的停車場,再也沒開過車。2018年,他搬到了另外一個小區,車一直還停在西安新苑東區外的停車場,之後就回老家了,直接把這件事忽略了,一直到2020年9月份,纔想起這件事,打算把車送去報廢。來到停車場,發現怎麼也找不到自己的車,去問社區。

社區負責人表示,去年六七月份搞全區環境整治,有很多“殭屍車”停在社區停車場,有的沒有車牌,根本沒辦法聯繫車主。社區張貼了公告,限期整改。馬先生說,車擋風玻璃位置有電話,但社區並沒有聯繫他。社區負責人表示,如果有聯繫方式肯定會聯繫,車上沒有聯繫方式,也沒有車牌,他們只好把車子拖到外面。

馬先生了解到,車子被拖到永樂街附近,但路邊並沒有停車位,他去附近找過,也沒有找到車。去交警和城管部門查詢過,也沒有查詢到這輛車。車子找沒找到,再過兩三個月,車子的年審就到期了,如果不能年審,車牌就要被註銷,兩年之內不能參加搖號。補辦車牌需要報警,警方立案6個月後,才能開遺失證明,才能重新申領,時間上肯定來不及了。

馬先生認爲,自己有責任,社區有責任,社區把車拖走,也應該盡到保管義務。社區負責人表示,馬先生既然不住在這個小區,就不應該把車停在這個小區。環境整治,清理“殭屍車”是張貼了通告,是馬先生自己沒有及時處理,以至於車輛處理1年後纔來詢問這件事。

馬先生把車停在社區停車場,沒有繳納一分錢,關鍵是他並不住這個小區,3年後纔想起這件事。長期佔用公共資源,影響市容市貌,被清理是理所應當的,理直氣壯的說社區有責,怎麼說得出口。還有一個問題,這輛車爲什麼沒有車牌,既然當時買車是爲了保車牌,爲何又沒有懸掛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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