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我是科學家iScientist

“你記得那個以前和你一起上學的女孩吧?”

“能說具體點兒嗎?”

“就那個,個子高高的女孩。暗金色頭髮,髮色介於我們倆之間,不過我覺得她是染的。以前住我們隔壁,後來父母離婚了,她媽搬到了瓊斯家去澳大利亞之前住的那套公寓。她姐姐跟你表哥是朋友,後來跟鎮上來的男孩搞在一起懷孕了,當時也算是醜聞了。她老穿一件紅色外套,其實並不襯她。你知道我說的是誰了嗎?”

“叫什麼名字?”

“想不起來了。”

我無數次經歷像這樣的對話,和我媽、我奶奶,還有家裏的其他人。顯然,他們的記憶還有對細節的把握毫無問題,他們列舉出的個人信息足以讓維基百科甘拜下風。但很多人都表示,若要讓他們想起名字就費力了,甚至想起站在眼前的人叫什麼都得絞盡腦汁地回想。我自己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發生在婚禮上尤其尷尬呀。

爲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爲什麼我們能認出別人的臉卻想不起他們的名字?面孔和名字在識別一個人的時候難道不是同等有效的信息嗎?要明白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我們就需要對人類記憶的運作再挖掘得稍微深入一點兒。

首先,人臉的信息含量很大。面部表情、目光接觸、嘴部動作等,都是人類交流溝通的基本方式。從一個人的面貌特徵還能看到很多東西,如眼珠顏色、頭髮顏色、骨架、牙齒排列等,都可以作爲識別依據。正因爲如此,人腦似乎演化出了一些特點來輔助與增強面部識別與處理,像是模式識別、從隨機圖案中認出人臉的普遍傾向等。

與之相比,人的名字提供了什麼信息呢?它們有可能作爲某種線索提示一個人的背景或文化出身,但一般說來只是幾個字、一串隨意的符號、一小段音節,讓你知道它們屬於某張特定的臉。可那又怎樣?

正如前面所說,要讓有意識獲得的一段無規律信息從短期記憶變成長期記憶,往往需要不斷重複。不過,這一步有時可以跳過,尤其在信息附帶了某些特別重要或特別刺激的因素時——意味着形成了情景記憶。假如你遇到一個人,是你見過的最美的人,你對此人一見鍾情,恐怕這位愛慕對象的名字會讓你兀自默唸好幾個禮拜。

這種情況並不常有——幸好沒有,所以在認識一個人時,如果想要記住對方的名字,唯一有把握的方法就是趁它還在短期記憶時不停複述。可麻煩在於,不斷重複的方式既費時間又佔用腦力資源。就像先前所舉的“我到這兒是幹嗎來着”的例子,正想着什麼事情時,遇到新任務要處理,當下所想的事會被輕易覆蓋或取代。而當我們與某人初相識時,對方很少會只說名字而其他什麼都不說,難免要在交談中涉及來自哪裏、做什麼工作、有什麼愛好、感興趣的方面等。社交禮儀要求我們在初次見面時表現得風趣(哪怕我們其實對此毫無興趣),而我們致力於展示的每一點幽默都會讓對方的名字來不及編碼就被擠出短期記憶的可能性變得更高。

大多數人能記得好幾十個名字,並且每次在需要記一個新名字時也並不覺得太費力氣。這是因爲我們的記憶把聽到的名字與正在互動的那個人聯繫了起來,人與名字在腦中建立了聯繫。隨着互動增強,與人、與其名字的聯繫也越來越多,也就不再需要有意識地複述,通過長時間接觸已經在更下意識的層面上進行了“複述”。

人腦有很多製造短期記憶的策略,其中之一就是在得到大量細節的同時,記憶系統會傾向於着重注意聽到的第一條和最後一條信息(分別稱爲“首因效應”和“近因效應”)。所以,通常做介紹時,如果名字是我們聽到的第一條信息的話(往往確實如此),就很可能讓人印象深刻。

不僅如此。短期記憶與長期記憶還有一個尚未提到的差別,那就是它們對處理的信息類型有完全不同的偏好。短期記憶多是聽覺型的,專注於處理字詞和特定聲音形式的信息。這也是爲什麼我們會有內心獨白,並用語句而不是像放電影那樣以一串畫面進行思考。一個人的名字就是一種聽覺信息,你聽到名字時聽的是幾個字,想到名字時想的則是組成這幾個字的音節。

與此相反,長期記憶則倚重於視覺和語意(也就是字詞的意思,而不是字詞的讀音)。因此,比起沒有一定之規的聽覺刺激(比方說一個陌生的名字),更豐富的視覺刺激(好比說人臉)就更有可能被長期記住。

從純粹客觀的角度來講,一個人的臉和名字大致無關。也許你聽到過誰在得知某人名叫馬丁時說“你長得真像個馬丁啊”,但說實在的,僅憑看臉基本上不可能準確預測某人叫什麼名字,除非這人把名字作爲文身刺在了額頭(如此醒目的視覺特徵實在太讓人難忘)。

接下來,假設一個人的名字和麪容都已經成功儲存進了你的長期記憶——哇,你真棒!那也只成功了一半。現在,你需要在有需要時使用信息。不幸的是,事實證明要做到後一半很難。

大腦是一大團錯綜複雜的接頭和連線,就像規模有宇宙那麼大的一團聖誕樹燈。組成長期記憶的就是這些接頭——也就是突觸。單獨一個神經元就可以與其他神經元形成數萬個突觸,而大腦由數十億個神經元組成。這些突觸意味着,某一段記憶與需要據此進一步“執行”任務的腦區(即負責合理化和制定決策的區域,比如額葉)之間是有聯繫的。在這些聯繫的基礎上,你腦中負責思考的部分才能“拿到”記憶。

一段記憶的相關聯繫越多,突觸就越強(或者說越活躍),要使用這段記憶就越容易,就好比去一個四通八達的地方要比去湮沒在荒郊野外的一座廢棄倉庫更容易。比如說你的長期伴侶,他(她)的名字和臉會出現在你大量的記憶片段當中,因而總是位於你的意識前沿。可其他人未必享有這種待遇(除非你的人際關係非常另類),因此記住他們的名字就變得比較困難。

可是,既然大腦已經儲存了人臉和人名,爲什麼我們最終還是隻記得其一而記不住其二?這是因爲,大腦在回憶時實行的是一種雙軌制記憶系統,結果就造成了一類普遍而惱人的感覺:認得出某個人,但想不起來爲什麼或怎麼會認得,也記不起對方的名字叫什麼。其根源在於大腦對人/事有熟悉與回憶之分。解釋得更清楚一點,熟悉(或者說認得)是指在遇到某個人或某件事時知道自己見過或做過,但此外就什麼也沒有了,只知道記憶裏已經有這個人或事存在。而回憶是指能回想起當初怎麼認識和爲什麼認識這個人的記憶。認得一個人僅僅標示出了有記憶存在的事實。

大腦有好些方式方法來觸發一段記憶,但我們確認其存在時並不需要“激活”它。想象一下要在電腦裏保存一份文件,而電腦提示“該文件已存在”?情況與此有點兒類似。我們只知道信息存在,不過你拿不到。

來看看這樣一套系統有什麼優點,它讓你無須把寶貴的腦力過多地花費在思考是否遇到過某件事上。在自然界嚴酷的現實中,凡是熟悉的東西都是之前沒能把你殺死的,於是你可以把精力集中在或許有威脅的新事物上。對於大腦來說,以這種方式工作是有演化意義的。既然一張臉要比一個名字提供更多的信息,臉就更有可能是“熟悉的”。

可這並不意味着現代人就不會爲此深受困擾,我們經常不得不和確實認識卻無法立刻準確回憶起來的人做些小小的交談。從認出來到完全想起來的那個時刻,應該大多數人都經歷過。有些科學家將其描述爲“回憶臨界點”,意思是某些東西正越來越熟悉,熟悉程度到達某個關鍵點時,最初的記憶徹底被激活。想要回憶起的那段記憶關聯着好幾段其他記憶,它們一起被觸發,對目標記憶產生一種外周刺激或是低水平刺激,就像鄰居家放的煙花把一棟黑漆漆的房子照亮。但是,目標記憶只有在受到的刺激超過一定程度或者說超過其臨界點時纔會被真正激活。

你也許聽過“一齊湧上心頭”的說法吧?又或許還記得突然想起問題答案之前那種“話到嘴邊”的感覺?這些說的都是回憶臨界點的變化:引起識別的目標記憶獲得了足夠的刺激,終於被激活——屋子裏的人被鄰居家的煙花弄醒,打開了所有的燈,這下所有相關聯的信息都可以拿到了。記憶被正式喚起,“嘴邊”也可以恢復其正常的賞味職責,不用再爲雞毛蒜皮提供希望渺茫的儲存空間。

總的說來,人臉因爲更“有形”而比名字更好記,而想起一個人的名字更可能需要完全的回憶而不是簡單的識別。假如下次見面時我沒能想起你的名字,我希望以上內容能讓你意識到,那並非出於無禮。

當然,從社交禮儀的角度看,我恐怕確實失禮。可至少你現在知道是爲什麼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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