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花王股份控制權擬變更 湖州市國資委將成實控人 

花王股份(603007)11月9日晚公告,控股股東花王集團與湖州協興投資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與《表決權委託協議》,花王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肖姣君出具了《放棄表決權承諾函》;同日,上市公司與湖州協興投資簽署了《股份認購協議》。公司控股股東將變更爲湖州協興投資,實控人將變更爲湖州市國資委。公司股票11月10日復牌。

具體來看,花王集團擬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7300萬股上市公司股份轉讓給湖州協興投資,並將其持有的9720.02萬股上市公司股份(含轉讓股份在內,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9%)對應的表決權委託給湖州協興投資行使;同時,花王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肖姣君作出承諾,同意將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其他全部剩餘股份對應的表決權作出放棄安排。

上述股份轉讓完成交割及相關表決權委託生效後,根據《股份轉讓協議》的相關約定,湖州協興投資將有權改組董事會,並提名改組後的董事會多數席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將發生變化,公司的控股股東將變更爲湖州協興投資,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爲湖州市國資委。

據悉,本次股份轉讓價格爲11.685元/股,轉讓總價爲8.53億元。因爲籌劃控制權變更,花王股份股票及可轉換公司債券自2020年11月3日上午開市起停牌,花王股份停牌前報收於6.38元/股。

湖州協興投資的控股股東爲湖州城市集團,實際控制人爲湖州市國資委。湖州協興投資是湖州市國資委控制的重要投資主體和投融資平臺,肩負着推動湖州城市集團市場化轉型,投資、併購與湖州城市集團產業具有較強戰略協同的優質資產,實現主業外延式發展,迅速壯大資產和業務規模,強化產業鏈聚焦發展,最終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使命。

花王股份在公告當中表示,湖州城市集團及湖州協興投資可充分利用其資源整合和資本管理能力,通過持續性的資源配置及業務結構的優化調整,全面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推動上市公司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傾力將花王股份打造爲生態建設板塊的優質上市運作平臺。

此外,花王股份擬非公開發行股票6200萬股,發行對象湖州協興投資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全部股票。花王股份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爲3.58億元,募集資金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完成後,湖州協興投資將持有上市公司1.35億股股份,佔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的33.99%,公司控股股東仍爲湖州協興投資,實際控制人仍爲湖州市國資委。因此,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不會導致公司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變化。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湖州協興投資將進一步增強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

花王股份主要從事的生態景觀建設業務以工程建設投入貫穿於整個服務週期,從項目招投標到質保期結束均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主要包括進行項目投標時繳納的投標保證金、中標後簽訂合同時提供的履約保證金、項目施工期間週轉資金及項目竣工驗收後的質保金等。此外,公司目前主要業務類型是以政府爲主導的市政類工程項目,相比商業地產類等其他類型項目,其工程回款的最終來源是政府財政收入,這類項目在施工期間工程支付進度款的比例較低且應收款回收期較長,整個項目建設和回收期對資金的佔用量較大。

花王股份稱,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可有效增強公司的資金實力,提升公司承接各類大體量、高質量項目的能力。

據悉,截至2020年9月30日,花王股份資產負債率(合併口徑)達68.31%,處於同行業較高水平,公司面臨一定融資壓力和財務風險。而本次非公開發行有助於擴充公司的資金實力,優化財務結構,降低公司資產負債率水平和財務風險。有助於公司進一步打開銀行信貸空間,爲公司業務的快速發展提供持續可靠的資金融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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