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城投公司數據資產入表元年,全國各地已經有多家國有企業和城投公司有了數據資產入表的實踐。根據公開披露的信息來看,從2023年開始,目前全國各地已經有多個地區明確要組建數據集團、數據發展集團或者大數據集團,重點發展數據資產和數據服務:

      1、根據企業預警通的公開信息,湖北數據集團有限公司於2023年6月6日成立,控股股東爲湖北聯投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爲湖北省國資委,註冊資本爲50億元,營業範圍包括互聯網數據服務和大數據服務等。

      3、根據據企業預警通的公開信息,成都數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2023年7月5日成立,控股股東爲成都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爲成都市國資委,註冊資本爲40億元,營業範圍包括大數據服務和信息系統集成服務等。

      4、根據公開信息,鹽城市大數據集團有限公司於2024年3月8日取得遠東資信授予的AA+評級,是全國首家獲評AA+主體信用等級的大數據集團。鹽城大數據集團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均爲鹽城市人民政府,註冊資本和實繳資本均爲30億元,營業範圍包括大數據服務和數據處理服務等。

      5、根據濰坊市國資委網站於2024年3月27日披露的信息,濰坊市財金集團表示要“加快組建數據發展集團,實現數據資產入表和融資“零”的突破,推動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

2024年是城投公司數據資產入表元年,全國各地已經有多家城投公司有了數據資產入表的實踐2024年以來已經有13家城投公司明確披露將數據資產入表,入表資產以公交、供暖、供水、交通等公共事業數據爲主數據資產正成爲城投公司的新寵,爲城投公司轉型提供了一個新的方向。但是數據資產入表也是需要謹慎的:首先,城投公司要取得數據資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授權。在將數據資產入表之前,城投公司要通過合法方式取得數據資產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授權。與此同時,爲了確保數據資產使用的合規性,城投公司要根據數據資產的類型取得地方政府及其下屬機構的官方授權和確認,確保城投公司可以通過商業方式對數據資產進行使用。其次,城投公司要對數據資產進行脫密目前披露的數據資產涉及很多公民的個人隱私信息,在進行評估入表之前,必須要確保數據資產是已經不會對公民個人隱私帶來負面影響的清潔性資產。脫密是數據資產使用的前提,而且脫密需要不會影響數據資產的實用價值,實現保障數據資產脫密和實用價值的雙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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