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車和老婆放在一起,並不是說車和老婆一樣重要,只是車主用老婆來比喻借車可能會帶來的麻煩罷了。

老婆“借”出去了會怎麼樣

引起焦慮老婆“借”出去,就算只是“借”給閨蜜出去逛個街、蹦個迪,也有可能會引起焦慮的情緒,這算是人之常情,本性了。

信陽師範學院有論文,《情緒結構與功能的理論研究》上面講。

人類會高度警惕地維護他們與配偶之間的關係(防範現實中和想象中的“性入侵者”)。

這種嫉妒作爲對不忠的敏感探測系統,在一代又一代的生存競爭中,被深深地注入了我們的遺傳密碼,而且它通常是在潛意識層面進行的。

就有點像是自動工作的一個全自動雷達一樣的。

也就是講:任何有可能威脅到我們人類和配偶之間關係的事情,都有可能會引起人的潛意識裏面的負面情緒。

你嘴上就算是不說,心裏也是會有芥蒂的,產生了:“你怎麼老是找我老婆出去?你不知道她已經成家了嗎?「啊」?”就會出現這樣的抱怨。

婚姻破裂,造成經濟損失除了精神上容易給人造成負面影響之外,如果真的因此導致感情破裂而離婚,還會帶來實質上的經濟損失。

馬上就要實施的《民法典》裏面,確實規定了離婚時,無過錯一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多分財產。

但同時,法律對過錯有明確的規定,和婚外性有關的過錯,只有重婚和同居。

好比說:你不能因爲別人拍了你一下,你就讓別人賠錢,這個程度是不夠深的。

雖然《民法典》對同居沒有明顯的定義,但是參考廣東省高院出臺過的《關於審理婚姻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它對同居的定義是“3個月”以上。

所以說,一般情況下的出軌很難達到《民法典》裏規定的過錯情況。如果離婚,錢還是要分老婆一半的。

車借出去了會怎麼樣

之所以把老婆和車子放在一起,不光是愛車人士對自己車子的調侃。

也是因爲借車一樣是會給人心理上面的負面情緒給搞出來的,甚至有可能也會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這個怎麼講?

擔驚受怕引起負面情緒首先,和其他交通工具比起來,汽車本身就是屬於高風險交通工具的。

國內某保險公司的交通工具意外保險舉個例子,飛機和火車意外傷害身故和殘疾的保險費率是3.4×10-7,輪船 是5×10-7,汽車是8.3×10-7。

保險費率就是根據風險程度制定的嘛,保險費率越高,風險就越大。

就好比足球比賽的賠率一樣:不同的實力,大家不同的看好,不同的概率,是吧?它賠率就不同嘛。

汽車的保險費率接近火車和飛機的2.5倍,相應的,借車也就屬於高風險的行爲了。

還是剛纔的論文,《情緒結構與功能的理論研究》上面講。

處在“受傷害或遭受損失的可能性”之類的消極後果的風險情境下,恐懼情緒及其導致的行爲迴避現象會更加普遍和突出。

也就是說,車子你借出去了,車主就是會擔驚受怕的:“「唉呀」車子被撞了怎麼辦?”

“他……他什麼時候拿的駕照?他……他剛纔說他要去哪兒?”就會有這種擔心。

就好比:我們自己養的孩子,一個人出遠門,第一次出遠門,和同學出去旅遊、玩的時候。

他家裏人到了晚上9點鐘要打電話了:“回來了沒有啊?在哪裏啊?”什麼,對不對?

真出事故,經濟損失大而且萬一真的發生了事故,還真有可能是惹麻煩上身的。

《最高法院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司法解釋答問》裏面就有講到過:當機動車的所有人和使用人不一致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承擔過錯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比如說:車子有故障你還借給別人,而且因爲這個故障導致了事故。

或者把車子借給沒有駕駛證的人、喝過酒的人、磕過藥的人,車主都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在此之外,借車的過程中如果發生了二次轉借,而且車主不知情,保險公司還會拒賠。

要是碰巧這位借車的朋友他又賠不起,車主可就倒黴了,路上撞個勞斯萊斯這東西也不是說沒有可能,對不對?

就算是沒出什麼大事故,對方開車的時候也可能惡意用車。油門踩到底、大腳剎車:“你這車真爽,讓我爽一爽。”

過減速帶:“減什麼速?加速開過去!”再來幾條違章……「哦呦」那真的是夠車主難受死了。

借車和借老婆一樣,容易惹上麻煩

所以總得來講,把車子和老婆放在一起,不是說對男人來說車和老婆真的是一樣。

而是說,借車確實和借老婆一樣,的確是會給人帶來身體和心理上的雙重打擊的,而且還容易惹麻煩上身,這纔有了“車和老婆概不外借”的說法。

如何拒絕朋友借車還不傷感情

借車容易惹麻煩,那麼怎樣才能拒絕朋友不傷感情?傷了感情畢竟也是麻煩,對不對?

除了借車,厚臉皮蹭車的同事和朋友也很多,又該如何拒絕?

還有借駕照扣分的,聽起來能小賺一筆,是不是真的有得賺?或者說,你不想給他這個分數的時候,又該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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