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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课堂引发纷争

法官悉心促和解

教育合同纠纷案

近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线上“云”教学产生的教育合同纠纷的案件。为确保新冠疫情期间防控工作安全,一些教育机构取消面对面教学,开启了线上“云”直播授课。但开启“云”教学后,也随之产生了一些矛盾纠纷。部分家长认为,线上课程品质无法保障,但是收费仍然按照线下面授收费是不合理的。

原告某教育机构将被告张某及其父母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补课费。被告抗辩称,原授课方式由线下“一对一”单人授课改为线上“一对多”大班授课,课程品质和课程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相符,对教育机构提出的要求不能认可。

在充分了解案件详情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教育机构受疫情的冲击确实面临困难,改变上课方式系因客观环境因素影响。同时,因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形式合同,对课时费价格约定不明,难以形成合意。因此,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悉心引导当事人沟通协商,最终双方以采取减免课时价款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案结事了。

针对此类教育服务合同,法官给出提示及建议:对于家长来说,要树立证据意识,在购买服务时应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缴费凭证及线上电子数据等证据,为日后维权做好准备。而对于教育机构来讲,规范的合同文本以及意思表示明确的合同是履行合同的基础,要确保合同订立的规范性及履行时的诚实信用。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平衡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履行合同过程中要具备契约精神,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轻易变更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当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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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张静

责任编辑:侯玉丽

审核:陶卫江、牛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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