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考试已不到一个月了,四川全省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监狱戒毒系统以及15个地市公安机关2020下半年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将于12月5日至6日举行。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11月30日至12月4日打印准考证。

按照以往情况,在笔试前夕,考生会收到提示,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安全。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考场纪律和考场规则,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老师安排,诚信参考,不可作弊,后果会很严重。

考生诚信承诺书:(参考)

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参考)

下面我们来看看往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出现的作弊案例:

一、2020上半年四川省考

我省举行的7.25公务员考试,有考生举报巴中一考场出现作弊违规现象,详细叙述了考场中的情况,分别是:

考试过程中,有考生随身携带的手机未关机,出现“我好像不太明白你在说什么”的语音;

有考生随身携带的手机未上交,考试过程中手机闹钟响起;

在考试过程中,有考生随身携带手机未上交,收卷时被监考老师发现;

有考生书桌里有考试相关书籍被监考老师发现;

考场没有金属探测仪,考生进入考场未进行检测。

官方收到举报后,就考生反映的问题开展了调查工作,处理结果为:违规考生成绩无效,问责监考老师。

二、2014下半年四川省考

西昌市某学校考点监考老师发现多名考生有疑似作弊行为,遂报案,公安机关在现场将4名涉嫌作弊考生控制,随后根据线索将10名组织策划此次作弊的嫌疑人抓获。此次作弊案,涉及22名考生,他们报考的职位大多是乡镇基层干部。案发后,涉案的考生成绩已被全部取消。

三、2012年下半年四川省考

据官方统计,此次作弊出现1名考生夹带小抄入考场,另1名考生身上携带手机,被监考人员发现。2名考生被判定为作弊,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且5年内不得再报考公务员。

提醒:考试作弊可判刑 别撞枪口

自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考试作弊被正式纳入刑法处罚范围,行为人将受到刑事追究,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后,中公教育小编再次提醒各位考生,请珍惜个人名誉,遵守法律法规,争当诚信考生。祝各位考生考出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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