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妇联充分发挥引领、服务、联系的职能优势,在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实践中,不断深化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立足实际、务实举措、真抓实干,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及法律援助社会宣传,有效提升了妇女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01

开展普法宣传

通过“三八”“12·4”等重要节点、新闻媒体、微动漫、微信公众号、网课、手机APP、维权热线等多种形式,针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家庭教育缺失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少数民族地区结婚不领结婚证、家庭暴力、入赘女婿伤害等涉及婚姻家庭的案件以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开展《宪法》《妇女权益保障》《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民法典》等宣传教育,组织法律服务团深入基层开展各种宣传咨询服务,强化法律手段在处理社会矛盾,维护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02

关注重点特殊人群

加强与民政、司法、残联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利用市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网格排查、创建文明城市入户和户外宣传等日常走访、普法宣传、信访接待形式重点关注老年妇女、残疾妇女、单亲困难母亲、涉毒涉艾家庭等特殊群体,建立重点关注特殊人群家庭台账,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加强与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社区法律顾问、西宁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联系,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人员协调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03

加强妇女维权阵地建设

发挥“联”字优势,整合资源,构建以矛盾排查、纠纷调解、咨询投诉、法律帮助、普法宣传、关爱帮扶、心理疏导为主要内容的维权工作网络。截至目前,在公检法司、民政等部门以及学校、村(社区)建立妇女儿童维权阵地1295个,实现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全覆盖,完善妇女维权联动机制,以更加专业化、人性化和社会化的服务方式开展维权和法律服务。2019年我市西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城北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城东区人民法院、湟中县拦隆口镇卡阳村维权服务站、虎台中学5个集体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街道二机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纪晓燕和湟源县寺寨乡中心学校支教教师(西宁市贾小庄小学教师)王宁2名个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04

注重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

坚持以解决影响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把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预防家庭成员违法犯罪等工作与日常妇联工作联合起来,充分发挥“妇女之家”阵地功能,建立“妇女议事会”1100余个,开展议事活动100余场次,解决关系妇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50余起,印发工具书2000余册,推动议事会成为妇女群众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社会治理的新平台,成为帮助广大妇女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拉近妇联组织与广大妇女群众距离,畅通“最后一公里”的新空间。

下一步

市妇联将常态化推进“建设法治西宁·巾帼在行动”活动。通过扎实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高依法表达诉求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实际能力,着力推进社会依法治理。要有效发挥维权阵地的宣传教育、维权服务、关爱弱势群体功能作用。通过积极开展矛盾排查、纠纷调解、咨询投诉、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关爱帮扶、心理疏导、婚姻家庭指导、预防家庭暴力和调解邻里纠纷等方面的帮助,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律服务。要强化学习能力,不断提高维权干部素质、提升组织协调能力、增强依法维权能力、增强化解矛盾能力、有效服务妇女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妇女维权维稳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和新期待,通过实实在在的服务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妇联“娘家人”的温暖送到广大妇女当中,使基层妇女维权工作常做常新、充满活力。

——西宁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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