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給小微企業開戶,應該從簡,還是嚴審?

對於這個問題,下文如實給大家記錄我們聽到的兩頭的觀點。

兩頭觀點

A觀點,是要嚴審的。

某銀行廣東一地支行相關業務人士告訴“愉見財經”,其實他們行今年以來恰恰是加強了對於對公賬戶開戶的審覈力度、也增加了審覈手續。(其中尤其要防範小微企業開戶風險,就怕他們是走走賬、沒實際業務的空殼子。)

說到底,是因爲怕萬一踩雷到詐騙賬戶或洗錢賬戶,他們是要被監管處罰的。

具體來說,對於“或存在風險”的一批企業,他們要求採取“下場覈查、門頭號比對、要求企業提供租賃合同及租金髮票、提供水電費清單、法人名下公司數量覈查”等。

所謂“下場覈查”,是指銀行業務人員要親自上門去查看場地。

私下說說,這名銀行人士自己也苦不堪言,也不願意流程這麼複雜的。業務人員每天工作時間也有限,如果一時間申請開戶的企業量大,他們也不得不讓企業先預約排隊,有時候一排就是十天半個月。

而支行嘛,都是身背KPI指標的,一旦有了預約排隊的,那就有可能會給貢獻“創利”多的小企業插隊優先開戶,比如,承諾開戶後就有一定存款量的企業……

爲什麼今年來開戶要嚴審了?這名銀行人士對“愉見財經”提及了東莞販賣賬戶案,深圳查出了很多涉及電信詐騙的銀行對公賬戶等事件,此外還有涉及洗錢、虛開發票的對公賬戶。監管機構三令五聲,上級行就要求重視“銀行開戶審覈義務”,他們也就因此對開戶這事加大了風控力度。尤其針對空殼子佔比更多的小微企業。

B觀點,是要從簡的。

持這個觀點的,都不用找人採訪了,我自己就是小微企業主,要我說,少折騰我們,本身就是對我們最好的支持了。

銀行開戶查得越繁複,企業的便利度自然就會下降,配合着搞搞材料就需要大把時間精力。更甚之,如上文所及,銀行業務人員的時間排滿了忙不過來了,小微企業就不得不排隊開戶,也就是被延遲開戶。

此外,我個人還有個很不專業的問題:是否做個企業一定要租個寫字樓或辦公室?我曾經也租過WeWork,但這都互聯網辦公時代了,我發現租完後自己和小編幾乎都不去上班。疫情前,我倆出差就都很多,大部分時間打個微信電話就算開會了;疫後基本都在家辦公,租賃的辦公場所根本沒有利用率。

但問題是,退租後又被各種審查環節找麻煩,包括稅務和工商,都要我提供租賃地址、合同、以及各種辦公室照片等。他們爲啥就那麼跟不上這線上化的時代呢,咱們也在自己車庫裏創創業不行嘛!難道證明自己有真實業務的唯一方式就是租辦公場地嗎?

銀行開戶也是如此。況且需要開戶的那都是剛設立的小微企業,我很同意下面這則被“中國政府網”刊出的網民留言:對這個階段的企業而言,首先想的不是去掙錢,而是考慮怎麼節約成本。早早就爲了應付各種手續流程去租辦公樓,未必適合所有類型的創業企業吧。

既要也要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銀行的基層工作人員們估計已經習慣了上頭的要求,從來都是“既要……也要……還要……更要……”。中間的問題,得自己開動腦筋、提升服務能力去克服。

的確如此。因爲提高站位來看,以上兩者並非不可調和。正確的打開方式是:在防控賬戶風險的同時,儘可能爲企業提供便利,將風險防控水平的提升體現在對客戶的風險識別能力上,保障正常客戶的業務不受影響或者受到最低程度影響:

比如央行要求的“兩個不減、兩個加強”。即,企業開戶便利度不減、風險防控力不減,優化企業賬戶服務要加強、賬戶管理要加強。

據21世紀經濟報道,日前央行辦公廳向央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管部、省會城市中心支行等下發《積極穩妥解決企業留言問題 切實提升企業銀行賬戶服務質效》的風險提示,並其要求轉發至轄內銀行機構。

文件中指出的問題,就包括有羣衆通過中國政府網等留言反映的:商業銀行在辦理企業開戶業務時,存在片面以風險防控爲由拖延、拒絕開戶等現象,暴露出部分央行分支機構和商業銀行不重視優化小微企業賬戶服務、未有效落實賬戶管理“兩個不減、兩個加強”要求的問題。

話分兩頭說。對於基層銀行重視開戶風險,履行審查義務,央行也是支持的;但過程中的確出現了一些業務人員工作方式簡單粗暴,以風險爲藉口推諉搪塞,對企業質疑一推了之。那就是央行批評的“對小微企業服務意願不足”了。

銀行要習得的正確操作方式具體如下:

一是要求實施賬戶風險分類分級管理,做到善於識別風險,善於區分客戶,對正常賬戶提供便捷優質的服務,對可疑賬戶和風險賬戶採取差異化風險措施,將風險防控寓於高效優質的服務之中;

二是要強化賬戶全生命週期管理,明確前中後各部門職責,充分發揮技術手段作用,加強事中事後檢測分析能力,優化賬戶管理流程;

三是要優化企業賬戶業務辦理流程和要求,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壓縮客戶等待時間,適當簡化業務辦理手續和流程,強化內部管理,嚴禁對小微企業開戶設置人爲障礙和門檻,不得隨意拒絕合理開戶需求;

四是要做好客戶溝通和解釋說明工作,加強網點員工和客服人員的培訓教育,對客戶提出的疑問和投訴認真傾聽、耐心解釋,不得簡單推諉至監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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