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皇位的接力棒傳到漢武帝手中時,大漢朝經過幾任皇帝的治理,特別是經過了“文景之治”,這時的漢王朝已經到達了歷史巔峯。那是相當的強大,國富民強,兵強馬壯。

但也存在着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待解決,如:各諸侯王還有一定的政治,社會勢力,是一個不穩定的隱患;還有就是土地兼併嚴重,社會動盪不安,階級矛盾在深入;最重要的是匈奴持續入侵,兩越不斷製造邊境事端。

那麼,漢武帝這位歷史牛人是如何解決這些問題的呢?採取了哪些措施又能取得了什麼效果呢?

“中朝”也稱“內朝”,主要從皇帝身邊選撥的較低級的官吏和侍從人員組成的決策機構。西漢前期,丞相都位高權重。漢武帝爲了改變這一事實,逐步削弱丞相的權力,加強培養自己的勢力就重用身邊的人員,於是尚書令就變得日益重要起來。尚書令原是少府的下屬,爲皇帝管奏章,文書。此時,大臣們的奏章不能直接呈報皇帝,而要先送到尚書檯,由尚書令審查轉交。由此看來,尚書令成爲名副其實的"重臣"。

漢武帝又選賢良,如嚴助、朱買臣、主父偃、嚴安等爲郎,加以侍中、常侍等頭銜,出入宮廷,與尚書令共議軍國大事,組成“中朝”。原以丞相爲首的三公九卿組成的機構,爲外朝。“中朝”成爲了皇帝的御用工具。這樣就大大削弱了丞相及三公九卿的權利,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情況形成了。

漢武帝時,爲了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元封五年,在全國的十三個州,每個州都設置了刺史這個職位。漢朝的刺史與秦朝的御史一樣,都是爲了監察地方設置的崗位。

徵和四年,漢武帝在首都所在地長安設司隸校尉,用來監察首都百官(三公除外)。這樣一來,從中央到地方大小官吏都在皇帝的掌控之中,隨時隨地能夠了解官吏動向。這些做法在漢以前的王朝是做不到的。

“七國之亂”以後,諸侯王制度和諸侯王本身力量都大大削弱了,可是這些皇子皇孫的地位特殊,有恃無恐,常常有不法行爲,又有很多人趨炎附勢,爲之出謀劃策。所以諸侯王問題仍是封建國家的一個大問題。

元朔二年,主父偃上《推恩》之策。建議在諸侯王死後,除嫡長子繼承王位外,其他子嗣分給部分土地封爲列侯,但列侯歸郡統轄。這就是有其名,沒有其實,名字還是列侯但實際權利與以前是大相徑庭,不可同日而語。漢武帝下“推恩令”,諸王國大的分小、小的分無;列侯們還得支持擁護皇帝決定。

就在這時,淮南王劉安和衡山王劉賜又招攬賓客,暗造兵器,陰謀反叛。元狩元年,漢武帝下令逮捕了二王,二王被迫自殺後,列侯和大小官吏受牽連被殺的有數萬人,二國被廢爲郡。武帝又制定《附益之法》,不許諸侯王召集賓客,限制諸侯王的活動,諸侯只能取得衣食稅租,除此外不能參與政事。

元鼎五年,漢武帝以祭宗廟爲藉口,要求列侯獻酎金,而又以酎金的分量不足或成色不好爲由,廢列侯106人。此後,還以種種理由廢掉了一些列候。總之皇帝想讓你三更死,絕不會留你到五更,有一百零八種方法對付不聽話的臣子。

西漢初年,蕭何以《秦律》爲基礎,增《戶》、《興》、《廄》三篇,編成《漢律》九章。後又一再增補,至漢武帝時,已經增至三百五十九章。死刑四百零九種,一千八百八十二條。無論你怎麼選也跑不出死刑這個圈,除非你收起獠牙,做一隻小綿羊。

漢武帝爲了維護他的統治,重用“酷史”。酷吏主要對以豪強地主或宗室、外戚進行過嚴酷打擊而著名的。他們只不過是漢武帝的統治工具,本身多爲非作歹,嗜殺成性,枉殺無辜,魚肉人民,後多爲漢武帝罷官或殺掉。

漢武帝自上而下、由內而外設置機構,命令立法等一系列的動作,逐步加強了自己的統治地位,也讓漢朝成爲了最強大的國家。消除“內憂”後,又着手準備解除“外患”,給予匈奴以毀滅性打擊。終成“漢武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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