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前期一直在雁門關防守匈奴,趙王給了李牧極大的權力。李牧在雁門的做法:“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輸入莫(幕)府,爲士卒費。”每一條都是他的“雁門太守”和“將軍”職務賦予的職權範圍內的。首先,古代的“官”和“吏”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中央任命的才叫“官”,地方或者某部門自行任免的辦事人員叫“吏”。具體到郡縣,中央任命的只是郡守/縣令這樣的一把手,這些都是“官”;而各郡縣日常行政職能運作需要的各個職務就是“吏”,都是由郡守、縣令自行選拔任命的,中央最多隻管到職務設置和員額。

此外,李牧作爲“將軍”,其幕府中負責部隊各種日常事務的人員也是“吏”,其人事任命權也是李牧作爲“將軍”的權限內的。所以,李牧“以便宜置吏”的做法,撐死了也就只能把“便宜”兩字,解讀爲李牧不按中央對地方職務設置和員額規定,自立名目、超員任命。但人事權本身就是太守、將軍的完整權力之一,中央要管,也只能管到他任命的人的品行。事實上,在當時的環境裏,各郡之吏如果沒有得到郡守的“上計”委派,或者二千石以上官員舉薦,多半一輩子都不會有機會進入中央的視線。

其次,李牧同時身兼外地駐軍的將軍,本就有權設置軍市,劃定一個專門的地方,讓所轄部隊人員,與地方百姓進行貿易,採購諸如布匹、酒水、肉食和其他非後勤保障供應物資,以滿足部隊人員的日常需求。同時也讓長年在外的部隊人員,可以有機會花一下自己的軍餉賞金,並消遣娛樂一下,來放鬆身心、排遣孤寂。而軍市的設置時間、地點、規模,以及管理規定,本就是將軍自己根據實際情況便宜安排的。

再結合當時的背景,雁門作爲一線邊郡,其人口和經濟規模並不會很大,甚至地方都不可能有大規模的市場交易,即便有,其市租收入也是歸地方支配的。而且,考慮到當時趙國和匈奴處於戰爭狀態的情況,也不大可能有互市,而即便有互市,那也是由中央派人組織和負責的,時間、地點、交易物品,都是中央控制和指定的,根本輪不到李牧插手撈一把。

而再結合語境,這段話所描述的,應該是僅限於李牧對部隊的日常管理措施:根據實際情況任命(幕府)的行政管理人員,(軍市)的市租全部歸入幕府的賬目(自己不取一文),來作爲(犒賞、補貼)士卒的開支。況且,“市租”只要稍微有點常識,都不會跟“賦稅”混淆。我覺得從長曆史的角度而言,中原王朝是勝利者。因爲遊牧民族從匈奴、到鮮卑、再到突厥、再到女真、蒙古、滿清等等,不知道輪替了多少代了。而中原王朝始終維持着漢族優勢地位,即便是遊牧民族入侵到中原地區,到頭來也是他們被同化。

再說了,區區一個前線邊郡,就算整個雁門郡的賦稅都給李牧喫了,就能讓他夠本錢不把中央放在眼裏,甚至謀反了?像李牧、廉頗這樣長年帶着大軍在外的將領,真正讓君主不放心的,不是他們謀反,如果單單是這樣的話,趙王只要斷了他的後勤補給,不用幾天,他們就自尋死路。君主真正害怕的,是怕他們裏通外國。廉頗被廢、李牧被殺,都是因爲這一點。講道理的話,在對自己有多不得人心的自信程度上,趙惠文王之後的歷代趙王,都堪稱戰國之最,特別喜歡猜忌武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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