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星馳與前女友于文鳳因爲“錢財”問題再次對簿公堂。於文鳳繼續追討周星馳當年承諾的7000萬分紅。當時,於文鳳是星爺的正牌女友兼財政顧問,公司承諾除了月薪之外,還有10%的利潤分紅,算下來至今還有近7000萬沒有兌現。

但在法庭上,周星馳的律師表示,所謂的“10%分成”只是戀人在熱戀時的綿綿情話,沒有法律效力。而且兩人在交往期間,周星馳先後贈予於文鳳2160萬港元,並且允許許於文鳳和母親入住星爺的“天比高”豪宅。

目前,兩人爭議的焦點就在“天比高”豪宅上。周星馳不僅是銀幕上的喜劇之王。銀幕外,他還是一位炒樓大王,名副其實的投資人。周星馳曾與大集團合作,共同以3.2億港元購入“天比高”的山頂地皮,然後開發建設了幾棟頂級豪宅。

建成後,周星馳憑藉自己的明星效應,特別是於文鳳的支持,先後以3.5億港元、3億港元、8億港元,賣出三棟豪宅,因此大賺一筆。

最後一棟價值高達10億元(當年估值8億元)的豪宅是周星馳的“心頭肉”,他一直捨不得賣掉,自己曾長期居住。幾年前,他爲了週轉資金,曾將其抵押給銀行,但很快就完成了贖回,可見他對豪宅的喜愛。不過,近來,周星馳再度抵押了該豪宅,外界盛傳星爺公司又遇上了資金週轉問題。

目前,周星馳與於文鳳案件的關鍵在於星爺名下價值逾10億的“天比高”豪宅。周星馳方聲稱當初購房是用於自住,不能算作投資,故而不用分10%獲利佣金。

但於文鳳覺得必須算在內,兩人當時有口頭協議,分手後於文鳳找周星馳要八千萬分紅,但周星馳只給了一千萬,明顯沒有把這棟豪宅的佣金算在內。

法院開審當天上午,周星馳的姐姐周文姬露面,但她戴着口罩行色匆匆,沒有接受任何採訪,發表講話。

於文鳳於第二天現身,她在一個單獨的房間裏與律師研究法律文件。

雖然年齡已經不小了,但於文鳳身材並未走樣,白色西裝把她襯托的氣場十足。

衆所周知,於文鳳生於當地的望族,自己很早就涉足家族生意,投資經驗豐富,曾是星爺的得力助手。

兩人交往多年,外界盛傳兩人婚訊後突然情斷。隨後,於文鳳戀上百億富商廖堯城,兩人交往至今卻沒有結婚。

因爲有廖堯城的關係,媒體猜測女方大概率會勝訴。網友也認爲,於文鳳其實“不差錢”,只是爲了爭一個“輸贏”,咽不下當年的一口氣而已。

周星馳是一代喜劇之王,在粉絲心目中有至高的地位,但同行對他的評價卻不太高。當年王晶力捧周星馳,讓他一夜爆紅,一年內拿下多部票房大片。兩人賺得盆滿鉢滿。但兩人隨後卻不再合作。王晶評價他,“不善溝通”,“他這樣的性格,只能自己拍自己”。

而吳孟達與周星馳合作了多部電影,是影迷心中的“黃金搭檔”。周星馳執導的電影《少林足球》也邀請他作爲男配。但多年之後兩人關係轉淡,吳孟達委婉評價,“他需要被人否定”。

周星馳出道多年,但當上導演後,一直力捧新人,可因爲影片成色,不少影迷開始質疑他“炒冷飯”。無論是故事情節,還是票房成績,都不盡如人意。

這次他與前女友的“欠款事件”再次把他拉入輿論中心,一代喜劇之王繼續一部口碑和票房雙贏的作品,才能挽回人氣,一掃前恥,走出低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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