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我國是一個有着悠久歷史的禮儀之國,尤其是對於贍養老人這樣的事情是看得非常重的自古以來,在孝道方面做得非常好的人都會被人們所傳頌,爲人們所學習和敬仰。在我國古代有一個所謂的二十四孝的典故,就是爲了時刻激勵我們不要忘記父母對於我們的養育之恩,在我們的父母生病或者年老的時候作爲子女的我們,應該牀前盡孝。應該說這樣的一個道理,無論時代發展到了什麼程度都不會過時,也是禮義廉恥一個比較重要的組成部分本身是沒有什麼錯誤的。

只不過筆者注意到,在這個二十四孝之中有一個“埋兒奉母”的典故。在筆者讀到這個典故的時候,內心可以說是非常的疑惑,因爲感覺這個典故無論從現實的角度還是從理想的方面來考慮,都似乎有些說不過去,非常的矛盾,我們一起來看一下這個故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埋兒奉母”說的是在晉代時期有一個名叫郭巨的男人,此人在結婚之後分家的時候,主動提出自己可以不要家產,但是一定要贍養自己的老母親。應該說這是一個非常有孝心而且非常有擔當責任的男人。可是分家之後,郭巨本身沒有什麼特殊的能力,既沒有考取功名,也沒有經商的頭腦,他的家產開始越來越少,最終變得生活非常的困難,在這種情況之下,一家人很快連喫飯都成了問題。

看着家裏日漸減少的糧食,馬上就要不能維持自己的正常生活了,想到自己的老母親以後會捱餓,郭巨的內心十分的痛苦,在思索再三之後,他將自己的目光盯到了自己的兒子身上。和妻子商量,兒子和母親不能同時贍養,現在家裏的糧食馬上就要不夠了,爲了繼續贍養自己的老母親行孝道,他想把自己的兒子直接活埋掉,從而省下一部分糧食來養活自己的母親。

就這樣夫妻二人一拍即合,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將自己的兒子活埋,在挖坑的時候意外得到了埋在土裏的黃金,從此過上了幸福富足的生活,而過去千百年來也成爲人們奉行孝道之事的一個典型的例子。個人對於這個典故可以說是十分的不理解,前面我們已經說到了,感覺作爲一個正常人,無論從現實的角度還是從理想的角度來考慮這個典故的真實性,都是有着很大的問題的。首先作爲一個已經身爲人父的男子漢,既然如此的有擔當,就不可能會犧牲自己兒子的生命,省下那一點點口糧來養自己的老母親。作爲一個男人,如果有如此的孝心的話,他怎麼可能會捨棄自己的孩子呢?

而且如果他的老母親得知了自己口中的糧食是兒子將孫子活埋之後纔得到的,那他的老母親是否還有顏面存活於世呢?如果老母親自此鬱鬱而終,那麼郭巨很顯然並不是一個孝順的兒子,如果老母親繼續心安理得地喫着糧食活在世上,那麼這樣的老人是否又值得去贍養孝順呢?

還有正當郭巨挖坑準備埋兒子的時候,意外得到了黃金。這種事情怎麼想也是在現實之中不太可能發生的,因爲結局太過於的夢幻,太過於的理想主義了,無論怎麼想都感覺是有人專門杜撰出來的一個故事而已。當然了,筆者並不是要否定在我國已經存在了數千年的孝道的偉大,父母生養我們不容易,作爲子女的我們,在他們晚年的時候行孝道是天經地義,也是我們的本分。但是已經成爲二十四孝之一的“埋兒奉母”典故,很明顯有着邏輯性的硬傷,對於這件事情個人是持不相信的態度的,當然了故事本身的目的應該是好的,無非就是勸人向善好好孝順老人,但是杜撰出來的情節的合理程度卻是不敢恭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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