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下午六點,審判長手中的法槌落下,榆中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的蔡某某等20人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的庭審順利結束。從16日到20日,此次庭審共歷時5天,近60小時。

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榆中縣人民法院審理的涉案人數最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社會影響力大,關注度高,爲保障此次庭審的順利進行,榆中法院提前制定了庭審預案,從疫情防控、警力部署、人員分工、後勤保障等方面進行了詳細、周密的安排和部署。並於11月13日召開了庭前會議,組織控辯雙方明確了爭議焦點、整理了相關證據,解決了有關程序性問題,保障了庭審的集中、高效進行。

庭審中,檢察機關指控,2010年以來,被告人蔡某某等20人長期盤踞榆中縣城,以民間借貸之名,與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者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在催收債務時,以擺場造勢示威、聚衆鬨鬧滋擾、跟蹤貼靠、非法拘禁、暴力威脅、強行霸佔財物、強迫交易、故意傷害等暴力、軟暴力手段討要債務,大肆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搶劫、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被告蔡某某爲首要分子,被告蔡某甲等7人爲骨幹成員,被告人許某某等10人爲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爲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破壞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

合議庭按照法定程序組織庭審,針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全面聽取了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關於案件事實、法律適用、定罪量刑、財產處置等方面的意見。根據法庭調查階段審查的事實,引導控辯雙方圍繞本案焦點進行了陳述和辯論,20名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

本案將擇期宣判。

2020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收官之年,榆中縣人民法院將嚴格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指示精神,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在不斷鞏固鬥爭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部署打好打贏收官戰具體工作,確保奪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全面勝利。

來源:榆中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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