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日報全媒體訊(歐陽林)11月23日,記者獲悉,爲了保障燃氣使用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日前,汨羅市正開展廢舊氣瓶回收、置換、報廢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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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在歸義液化氣站,記者看到,前來加液化氣的人員絡繹不絕,工作人員正對每個液化石油氣鋼瓶進行認真檢查。“液化氣鋼瓶是有使用年限的。”工作人員介紹,根據規定,2007年2月1日前出廠的鋼瓶,使用年限達到15年的應當予以報廢。2007年2月1日後出廠的鋼瓶,設計使用年限爲8年,到期後允許在進行安全評定後延長使用期,使用期只能延長一次,且延長使用期不得超過氣瓶的一個檢驗週期,即最長使用年限爲12年。

據悉,液化石油氣鋼瓶應當每4年檢驗一次,當鋼瓶受到嚴重腐蝕、損傷或其他可能影響安全使用的缺陷時,應提前檢驗;庫存或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週期的鋼瓶,啓用前應進行檢驗。

根據規定,若市民使用的液化石油氣鋼瓶超過了安全使用標準,鋼瓶應當報廢、置換,否則,液化氣站將不予加氣。記者提醒,爲了他人和自身安全,請廣大液化石油氣用戶安全使用液化氣,自覺抵制使用超期未檢氣瓶、不合格或報廢氣瓶等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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